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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央行发布经营国际货币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指导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 23:38 世华财讯

  [世华财讯]马来西亚央行向境内银行发布了经营国际货币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指导规则,规定开展此类业务的银行实收资本至少在1000万林吉特(合272万美元)以上,并且每年须交纳5万林吉特(合1.362万美元)的许可费。

  综合外电9月14日报道,马来西亚央行向在境内展业的本土及外资银行发布了经营国际货币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指导规则。

  马来西亚央行8月14日曾表示,将向开展国际货币伊斯兰银行业务的本土及外资银行发放有条件的许可。

  该央行即日在声明中表示,经营伊斯兰银行业务的银行必须至少拥有1000万林吉特(合272万美元)的实收资本,每家展业银行每年须交纳的许可费为5万林吉特(合1.362万美元)。

  

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及迪拜正角逐全球伊斯兰金融业务中心的地位,全球伊斯兰银行资产预计超过4000亿美元。

  (周晓兰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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