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债资信研究开发部分析师 方伟
2014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此,中债资信研究开发部分析师方伟对《规划》出台背景及其长短期影响进行了分析与解读。
一、1、2月份经济下行超预期,此时出台《规划》提振信心意味浓。
从已有数据来看,1、2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骤降至8.6%,前值9.7%,去年同期9.9%;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季调后环比增速折年率仅7.4%。3月上半月,虽然从六大电厂日均耗煤量推算,发电量增速小幅回升,但结合当前主要工业品高库存以及房地产投资向下周期来看,我们预测一季度经济增速将回落至7.4%,完成全年预定的7.5%目标压力增大。在此背景下,政府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体现出底线思维和托底意愿上升,相较市场预期的降准降息货币政策调整,该规划对终端需求的刺激或更快更直接。据辜胜阻估算,城镇化每提高1%,可替代出口10万亿元;同时,城镇化建设也将带动投资增长、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人均1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标准计算,能够增加10万亿元的投资需求。总体来看,该规划在当前时点上的出台有利于提振市场信心。
二、《规划》全文延续了前期与中央城镇化工作有关的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再次明确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将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
《规划》正文首先强调新型城镇化最根本的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并围绕该目标积极推进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配套措施建设。在此过程中既坚持市场主导,尊重主体参与意愿,同时又进行顶层设计,要求政府引导破除制度障碍,为农业人口市民化过程搭好台,同时推进城市集群和农业现代化。总体来看,《规划》阐述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原则降低了社会对政府强制推进城镇化的顾虑。
三、《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后工业化时代实现该目标或更多需要依赖服务业的较快发展。
应该说,从国际比较来看,当前世界主要经济体城市化率都在75%以上,而截至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仅为53.7%,提升空间巨大;从本国发展历程来看,1978年-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按照该经验值,接下来6年每年1%的速度估算,至2020年实现60%的城镇化率是有可能实现的。不过需要注意到,当前我国已步入后工业化时代,这与国际上城镇化和工业化基本同步的特征有所不同,由于吸纳劳动力的传统制造业黄金增长期趋于结束,这增加了我国城镇化的难度;一个替代的潜力源或许来自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规划》提到利用传统餐饮零售等服务业具有较高的容纳劳动力能力,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城镇化难度。
四、《规划》特别提到了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市政债发行值得期待。
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3年城市蓝皮书》粗略计算,考虑到居民教育、住房、医疗等公共支出,农民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13.1万元,因此要实现1亿人市民化,需要新增公共成本约13.1万亿元。《规划》中列明的城镇化公共支出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财政转移支付;二是地方税;三是健全地方债发行和评级制度,允许发行市政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政府已提出不增加宏观税负,同时从立法程序考虑,开征房地产税最保守时间需要一年半,因此前两个渠道的支出力度短期内难有明显提升,值得期待的是市政债的推出。该债种的提出或许是满足城镇化新增公共支出的重要创新途径。
五、《规划》的提出利好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信息网络、教育、医疗、环保等行业。
第一,新型城镇化要求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路支撑,《规划》特别提到了城市集群,要求大力发展城市群间和群内内的交通运输网络。第二,农业人口城镇化要求不断提升市政公共服务,加强道路交通,水、燃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环保治理事项;第三,《规划》明确了“智慧城市”建设方向,要求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新兴城镇生产生活信息化;第四,《规划》提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改善基本医疗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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