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国债期货9月6日上市

2013年08月31日 10:1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葛佳

  中止18年的中国国债期货重启在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8月30日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近日已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金所)挂牌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拟定于2013年9月6日上市交易。

  同在8月30日,中金所正式发布《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标志着上市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业务规则全部完成,中金所业务规则体系调整完毕,国债期货上市准备工作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2013年7月8日至7月14日,中金所就《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从最终的业务规则来看,个人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门槛仍为50万元,与股指期货相同。不过,中金所将交割月前月的保证金以及持仓限额等进一步提高,来严控国债期货上市交易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保证金持仓限额均提高

  早报记者将昨日公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对比,发现中金所对最终公布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四个方面的修改和完善,来严控国债期货上市交易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其一是提高了国债期货临近交割时的保证金水平,降低交割月合约持仓量,保障国债期货的安全平稳运行。为切实防范结算风险,中金所从审慎性角度出发,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由征求意稿中的2%、3%、4%调整为2%、3%、5%,即交割月前一月中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2%提高至3%;交割月前一月下旬的前一交易日结算起,交易保证金标准由3%提高至5%。

  其二,为确保国债期货的平稳起步,降低交割风险,中金所将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持仓限额由征求意见稿中的1200手、600手、300手改为1000手、500手、100手,即合约上市首日起,持仓限额为1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中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下旬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持仓限额为100手。

  其三,为减小国债期货交割违约风险,中金所增加国债期货最小交割数量为10手的规定。客户申请交割的,在同一会员处的有效申报交割数量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进入交割的,同一客户号收市后的净持仓不得低于10手。最后交易日收市后,同一客户号的双向持仓对冲平仓,平仓价格为该合约的交割结算价。符合交割要求的净持仓进入交割。

  此外,为了防范交割违约,将差额补偿作为了结未平仓合约的一种方式。中金所规定,卖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交付可交割国债,或者买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数缴纳交割货款的,可以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此外,充分考虑国债现货市场的流动性状况,在期现价差补偿的基础上,给守约方一定的流动性补偿。差额补偿金为期现价差加上合约价值1%的流动性补偿。

  此次,为适应国债期货等新产品创新,中金所还对业务规则体系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业务规则体系包含业务维度和产品维度,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交易规则》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层次为《交易细则》等业务维度规则和《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等产品维度规则;第三层次为各项业务指引及业务通知。

  会炒期指≠会炒国债期货

  虽然国债期货属于利率期货,和股指期货同属金融衍生品期货品种,同样将在中金所挂牌交易。但由于两者交易、交割、价格影响因素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市场人士表示,投资者在参与国债期货时,仍要审慎对待。

  “由于国债期货将沿用股指期货的投资者适当性准入制度,而此前已经通过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考核的投资者,将无需再进行相关考核,在同期货公司开户账户内的保证金也可以用于国债期货的投资,因此就上市初期的投资者群体而言,已经具备股指期货交易经验的个人投资者,显然会占到相当高的比例。”一位期货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早报记者,虽然国债期货准入门槛与股指期货相同,均为“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但品种间的差异仍是他们在向客户路演时着重介绍的部分。

  昨日公布的5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并无差异。国债期货的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中期国债”,国债期货合约采取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合约标的则为“沪深300指数”,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报价方面,5年期国债期货采取百元净价报价的方式,即国债期货合约报价是以100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最小变动价位0.002元(每手最小变动20元),沪深300指数期货采取的是指数点报价方式,每指数点300元。国债期货最小变动价位设定为0.002元,较股指期货最小变动价位0.2点(每手最小变动60元)报价灵敏度更高,也便于投资者在现货和期货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或套利。

  此外,国债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2%,采用循环的最近三个季月作为合约月份,交易时间为9:15-11:30、13:00-15:15,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这些均与股指期货存在差异。

  “国内期货市场其实也存在炒新的惯例,因此部分习惯炒新的投资者已经跃跃欲试,想在国债期货上市第一天一试身手。”不过,在多数专家看来,国债期货与股指期货或商品期货,在分析及交易理念上同样存在很大差异,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把握难度较大,应该理性参与。

  “327”绝不可能重演

  国债期货引发的市场关注及风险担忧,都与当年的“327”国债事件相关。

  早在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就率先在中国启动国债期货交易,并于1993年10月向个人投资者开放。不过,彼时国债现货市场体量较小,加之期货合约设计及监管机制等存在缺陷,投机气氛非常浓郁。1995年2月,国债期货市场上演了一场疯狂的多空双方对决,引发327国债期货重大违规操作事件,对金融市场造成沉重打击。同年5月,国家决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

  “18年前,由于可供交割的国债现券数量远小于国债期货的交易规模,市场投机气氛浓厚,透支、超仓、内幕交易、恶意操纵等现象十分严重,首次国债期货交易试点以失败告终。经过18年的发展,中国经济金融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东证期货分析师章国煜称。

  公开资料显示,当年国债期货试点交易时,1995年国债发行总量不过1000亿元,且约75%的部分不能上市流通。这直接导致国债期货可供交割量极为有限,对于做多一方极为有利,最终引发了“327”国债期货风波。

  但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规模高速扩张,2010年与2011年的国债发行总量均超过1.7万亿元,2011年末国债余额达7.7万亿元,是1995年底的20多倍。此外,中国国债中的可流通比例近几年均超过85%,较1995年大幅增加。2012年全年发行国债约1.39万亿元,2012年末国债余额约7.42万亿元,居亚洲第二位、世界第六位,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14.3%。

  在章国煜看来,目前国内期货市场的监管制度建设、交易制度完善程度很高,“327”事件绝不可能重演。“327”事件时的期货交易制度甚至没有“熔断”机制,没有保证金也能下单,交易所对每笔下单并不实时监控。如今,期货市场有了明确的“熔断”机制,每笔交易均有严格的保证金要求,交易异动被实时监控,在目前环境下推出国债期货品种已较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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