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刚:正推动公司债赴银行间市场发行

2013年03月08日 06:3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面对日益火爆的债券市场,证监会正试图以扩大公司债发行市场的方式,实现交易所债市与银行间债市的互通。

  据中国证券网消息,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正在启动改革,真正实现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互联互通,比如公司债可在银行间市场挂牌发行。

  长期以来,境内债券市场始终处于“三权分立”的格局——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由证监会审核、仅可在交易所市场挂牌发行;非上市国企发行的企业债由发改委审核、可在两个市场挂牌发行;由交易商协会审核的中票和短融、在银行间市场挂牌发行,另外金融机构金融债也仅可在银行间市场发行。

  对此,姚刚指出,互联互通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行人能不能任选一个市场去发行,目前在发行市场互联互通还存在一些障碍,比如交易所的公司债还不能到银行间市场去发行,证监会正在进行改革,让公司债到银行间银行市场去发行;而余额超过国债的金融债还不能到交易所市场去发行,“我认为可以到交易所市场来挂牌。”

  其次是,机构投资者能否自由选择债券投资市场,“希望各个部门能够打破利益格局,发挥两个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根据今年证监会债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业内征求意见的《公司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证监会拟在今后将公司债的发行主体范围扩大至非上市公司,且引入了私募发行形式,期限缩短至一年以内。

  “若公司债新规最终落定的话,那么其性质与银行间的中票、短融几乎完全一致”,一银行债券交易员说道,“只是名字不同而已。”

  相对于体量庞大的银行间市场,证监会对两个市场实现互联互通的愿望更加强劲。不过上述交易员认为,进展可能不会那么快。“2007年时,证监会就在努力地推进互通事宜。”当时的公开报道也显示,时任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就几次公开表态,有关部门之间正在加快协调,形成统一的债券市场。

  此外,姚刚昨天还表示,全国性场外市场建设今年最大的工作就是扩大试点,自去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以来情况不错,相关配套规章已基本出齐,今年已具备扩大试点的基本条件。

  对于审核权下放的问题,姚刚称在法律规定没有改变之前,审核权下放还存在障碍。中国证券网引述姚刚的话称“无论是证监会,还是交易所,总要有人审核。另外,发审委怎么办?”目前来看,审核权下放是趋势,不过在目前法律框架下,相关安排仍在研究。

  姚刚并表示,QFII2(合格境外个人投资者)、QDII2(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的推出还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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