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一位在中行帮我理财的青年,到我北京家里看我,他抱着鲜花走进我家,后面还跟着他的行长。出于对青年的信任,也出于对渣打银行的轻信,行长当场就让我在一些“所谓准备性”文件上签了字,后来贵行通过电话向我推销各种产品,可以随时赎回,就买了。
购买3个月后,宋文洲按照计划想将这笔投资赎回,但据其分析,银行方面为留住自己,将客户指令一拖再拖,随后全球金融危机呼啸而来,宋文洲名下的理财产品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当其再次提出赎回时,银行工作人员先是继续建议不要赎回,之后则明确告诉他:经他们研究,发现这个产品不能赎回。
一审时,当法院要求银行方面提供签订合同的录音时,银行表示不能提供。一审判决认为,银行没有充分向宋文洲告知投资风险,而宋文洲自己也没有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所以判定银行赔偿宋文洲1150万元。对于这样的判决,原、被告双方都提出了上诉。
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而言,是否能够提前赎回,事关当事人理财风险,利益重大。在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作能够提前赎回的解释。法院最终裁决,银行拒绝客户赎回履行,致使其遭受损失,应该承受违约责任,赔偿宋文洲理财损失5321万元。
赔付责任一起判决的还有“解除宋文洲与渣打银行中关村支行签署的《产品说明书》。在合同解除的过程中,“歧义”又现。对于宋文洲理财残值归属,判决书中没有认定。上月,宋文洲发现其约45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残值被渣打银行收去,双方关于残值归属各执一词,纷争再现。
刚刚发布的一份私人银行报告显示,中国的富人似乎还不太买私人银行的账,这些人对目前国内很多私人银行服务满意度不高。私人银行为何不叫座?本应当富得流油的市场为何难达预期效果?其中原因何在?目前国内还缺乏高素质的私人银行家,也就是客户经理和投资顾问;要挣有钱人的钱,首先要能够和他们对话,私人银行家还要有很高的职业道德操守,这也是目前的短板;国内私人银行的从业人员确实他的素质和学识水平,还有对业务的理解,对产品的理解,还是有待于提高的。
私人银行在国内的兴起与发展已有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中,私人银行部门的数量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从成熟市场私人银行几百年的发展历程和中国现实环境来看,中国私人银行在实现了数量上的“跨越”之后,还有很多不能依靠“跨越”来实现的东西:监管体制、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等。现在国内银行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的数量已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力度很大的,其模式主要是大零售模式和(准)事业部制模式。可以说,目前国内的私人银行还处于发展初期,大家还处在摸索阶段,还在积累和探讨私人银行的模式。
私人银行业务提速主要表现在两点上:一是机构数和客户数增长迅速。二是产品和服务范围与内容有所扩大。目前,私人银行的产品线涵盖了传统的结构性产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定向增发、阳光私募、资金撮合、并购融资、艺术品、红酒等另类投资以及咨询服务等。有相关研究报告就此提出,目前私人银行业务主体仍然是以“卖产品”为主,整体上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围绕传统的储蓄、信贷和中间业务展开,依然留有明显的传统零售银行业务的色彩,且同质化严重。
当前私人银行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比如私人银行起来后,面临其他机构竞争压力非常大。信托公司也在为高端人群服务,还有诸如第三方理财机构,它们在经营机制上更灵活。某种程度上也存在监管套利,对正规银行监管门槛比较多,第三方就乘虚而入。当前私人银行业务粗放,管理粗线条,主要是卖产品做配置,业务创新手段很少,这些都在阻碍私人银行发展。我们建议尽快出台私人银行管理办法、全面放开业务牌照、适当放宽经营限制和实现差异化监管,并且未来允许成立私人银行专业化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