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金融生态的五大软肋(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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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11:36 《董事会》 | |||||||||
四大改革方向 改善目前中国金融生态,需要解决四大争议。 其一是关于《破产法》。1986年版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已被证明远远落后于中国改革的需要,在覆盖面、清算、破产重组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虽然在20世纪90
其二是贷款欺诈。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进行的金融诈骗,以及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通过有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为企业的利益骗贷。目前我国法律对第一类已形成共识,但对第二类欺诈缺乏足够的威慑力。 其三为会计准则。由于现代经济高度复杂,有些会计领域取决于理解与判断,因而,会计准则难以实行“钢尺子”。由于中国没有成熟的会计师行业、外部审计也不强,金融信息的可靠性值得怀疑。目前银企在治理过程必须强化这方面的工作。 其四为股份改造。由于“德隆”危机而收缩对民资的市场准入,导致银企股份制改革无法突破“一股独大”的现象。因而,以董事会制度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框架很难起到作用。如果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的制度性设置,将是影响到中国金融生态的重要因素之一。 解决这些争议的根本,在于设置合理的制度安排,使银企能够以制度来降低交易成本,构建起具有效率的公司治理体系。否则,修补式的改革还是无法从本质上改变现状。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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