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16:43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1月15日消息,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因为业务违规,扬州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江苏宝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并对方锦圣、周仁山、曾宏根进行了个人处罚,共处罚金24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未经授权代销第三方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五十万元。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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