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4日16:02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11月24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指出,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等问题,并且提示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据新浪财经此前了解,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立刻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公司的通知》,《通知》提出,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自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从此种种迹象可以看出,关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呈现日趋严格迹象,业界对于现金贷的禁令已有了共识。

  以下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风险提示》的原文:

  关于网络小额现金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近期通过互联网为个人提供小额现金贷款服务的机构快速增加,其中有的机构不具备放贷资质且存在以不实宣传吸引客户、暴力催收以及收取超高额利息及费用(以下简称“息费”)等问题,这种行为的蔓延容易在局部地区引发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提供网络小额贷款服务的相关机构应合规发展、审慎经营,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借贷、合理消费。

  相关机构应当严守法律底线,不具备放贷资质的应立即停止非法放贷行为,具备合法放贷资质的应主动加强自律,合理定价,确保息费定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授信资质审核和风险管理,履行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如实开展信息披露,对息费定价进行重点提示,不得以不实宣传误导金融消费者接受与其风险认知和还款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服务和产品。相关机构应遵守国家法规,依法规范贷后催收行为,不得以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

  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注意学习了解金融知识和增强维护消费权益的意识,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当认真阅读并了解相关服务和产品合同条款,评估自身还款能力,避免因过度负债造成征信污点和经济损失;对于显失公平的借贷合同,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司法手段予以撤销、变更,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当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构报案。

责任编辑:杨群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