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6日11:11 新浪财经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原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原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 

  新浪财经讯 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举办的“2017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今日在京召开,论坛主题为:金融科技、支付清算、创新与秩序。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原中投公司副总经理谢平做主题演讲。

  他在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的支付牌照是一个广义的牌照,有一些金融产品好像有一种天生的跟支付平台捆绑在一起的关系,而且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

  “现在很多支付平台,包括卖理财、贷款、变相存款等有很多产品,但问题是没有许可的金融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行,支付机构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回答应该是明确的,必须要承担。”谢平说道,就像汇丰银行、花旗银行为洗钱提供支付渠道,美国监管当局也会进行罚款。

  他表示,有一些支付平台把一些非法理财产品作为默认的应用链接,实际上是给这些产品品牌背书和隐含担保,这个很重要,因为老百姓买的这个产品并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但是知道在某个网上卖,这相当于这个网站给了品牌背书和默认担保。

  “实际上是利用了互联网里面的两个效益,就是把理财产品碎片化,给老百姓产生了一种流动性幻觉(就是这个东西反正我不要了可以随时卖掉,一天算一天的利息),有流动性幻觉的时候,他就不在乎这个东西最后承担的违约风险,相当于把老百姓脑子当中的违约风险抹掉了。现在网络中碎片化的理财产品明显的流动性幻觉,告诉老百姓,你不喜欢随时卖,这样老百姓可以不关心这个产品,这是比较危险的。”

  此外,他在会上表示,个人支付行为会产生丰富的数据,这是支付公司高估值的基础,可以把个人数据转化为个人征信的等级数据,在此基础上向个人推送广告,获得广告费,特别是把个人支付行为的数据给关联的公司作为个个人消费贷款的风控数据,获得额外收入;还可以进一步把这些数据作为资产,与其他公司股权合作,进行抵押。

  如果用户给支付公司提供了数据,相对应分数高了,就可以在这方面抵押,那方面不用缴费,这个过程使个人感觉到数据像准货币,可以使用,可以免了本来应该货币支付的东西,这就叫做数据的公开。数据的所有权是个人的,但是目前在国家法律上没有证明。

  “本来数据就是用户的,机构用的方法使用户感觉到数据会给个人带来好处,这样就是数据货币化。实际上这些交易都是利用数据为支付公司获得了利润,而个人是没有获利的。”

  他相信,将来技术上肯定会做到数据的使用权分配,支付公司和个人怎么分配怎么授权,怎么纰漏怎么筛,技术会解决这个问题,目前已经有这个趋势了,“我希望这个技术出来以后,监管当局可以用这个体系允许个人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张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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