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工行案徐锋大赚息差月入40万 反自称系受害者

2013年01月30日 10:36  21世纪网 

  21世纪网独家报道 距工行前员工涉嫌诈骗案见诸报端以来已过去了半个月,事件的脉络已经逐渐清晰,但对于这次事件的关键问题——资方的借款谁来偿还,却至今没有答案。始作俑者刘遥不知所踪,工行方面消极应对,事件的焦点逐步转移到一名叫徐锋的男子身上。

  徐锋,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前员工,系刘遥好友,在事件爆发前夕从债权人手中借入1360万资金并借给刘遥,很“不幸”的成为了“垫底者”。而正是这1360万,成为该“庞氏骗局”曝露在社会舆论面前的导火索。

  该“诈骗”事件系工行前员工刘遥以“过桥贷款”的名义借钱而实质用于归还高利贷,欠多位债权人总计上亿元资金无法归还。而徐锋虽然坚称自己是“受害者”,但随着事件真相的逐步清晰,徐锋在这个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

  1月17日,徐锋的债权人聚集在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门口,抗议工行监管不力。但与债权人直接发生资金关系者为徐锋而非工行,目前案件由上海经侦部门处理,至今仍无新进展,债权人的维权之路难言乐观。

  高利贷诱惑徐锋或月入40万

  徐锋曾供职于工商银行,与刘遥曾是同事。也正因如此,徐锋才有了刘遥这棵“摇钱树”,可以以“过桥贷款”的名义吸纳民间资金,做起无本万利的生意。

  债权人夏小姐对21世纪网表示,因债权人的借款期各不相同,计息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基本上利息稳定在每月3%左右,而徐锋将钱借给刘遥收取6%的月息,徐锋分文不投便坐收每月3%利差。

  根据央行数据,目前国内短期贷款(六个月以内)的年化基准利率为5.6%,合每月0.47%。根据民间高利贷的界定标准,超过同期同档次利率4倍即为高利贷。

  很显然,无论是债权人借给徐锋的利息,还是徐锋借给刘遥的利息,都已超过基准贷款利率的数倍乃至十数倍,系名副其实的“高利贷”。

  据多位债权人介绍,其与徐锋的每笔借款期限绝大多数在一周以内,期限到了之后,徐锋须连本带利将钱还给债权人。

  但前述夏小姐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债权人不希望错过哪怕一天可以赚钱的时间。在债权人的资金暂无他用,且徐锋也有足够的下家向其借款的时候,债权人往往只收取利息,而本金则继续留给徐锋使用,以求利益最大化。

  据夏小姐介绍,其资金有时可以被徐锋持有一个月乃至更长,3%的月收益对数百万资金量的债权人来说相当可观。

  而徐锋照样赚得钵满盆满。以事发前最后一批资金为例,徐锋从债权人手中共借入1360万元,如果没有发生“诈骗”事件,在上游资金宽松、下游客户充足的情况下,凭借3%的月息利差,徐锋一个月即可坐拥40万元的利息,可谓“躺着也能把钱挣了”。

  以上仅仅是徐锋从刘遥处可获得的收益,至于徐锋还有没有其他债权人和债务人,尚不得而知。

  虽然徐锋一直声称,他的借款全部交给工行做“过桥贷款”之用,但债权人起初提供的多张借条中,却未发现有对资金用途的规定。

  有律师对21世纪网表示,借条未写明资金用途,将使在出现借款纠纷时,或仅仅只能被认定为违约,难以将其定性为债权人希望的“诈骗”,从而加大维权难度。

  当21世纪网向债权人询问上述问题时,债权人大多表示基于对徐锋的信任,并未太多在意,自己对法律亦不太了解。不过债权人亦表示,在事件爆发后咨询过律师,目前已要求徐锋在借条上补充说明资金用途。

  很显然,在债权人对风险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徐锋并未尽到告知义务。

  而徐锋给债权人吃的“定心丸”,便是亲自去刘遥处了解“过桥贷款”状况,而刘遥亦向其出示过相关业务的流水凭证。出于对徐锋的信任,债权人并未详细过问每笔借款是否都能和刘遥的“过桥贷款”一一对应,或许正是这样才埋下了日后的祸根。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舆论对银行员工自律问题的讨论。一名银行内人士对21世纪网表示,银行员工私底下与民间发生借贷关系来满足业务需求已是公开的秘密,银行领导知晓但不会过问,隐患确实存在。目前,刘遥所在的工商银行以及徐锋所在的温州银行,均消极应对此事。

  徐锋亦称“受害者” 真相疑云重重

  根据21世纪网获得的多份录音显示,徐锋坚持表示其对刘遥用资金去还高利贷一事“不知情”。在一段事发后其与刘遥的对话中,徐锋并声泪俱下,称其被“害苦了”,俨然“受害者”姿态。

  但通过对事件脉络的梳理,徐锋的说法疑点重重,其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耐人寻味。

  据刘遥表示,在其东窗事发前夕,一位名叫李淑芬(音)的女子在网上散布消息,称有“道上”的人在找刘遥,使得无人再借钱给刘遥。2012年12月10日,刘遥宣告资金崩盘。

  而据徐锋的债权人透露,2012年10月份的时候,也有一名叫“李淑芬”(音)的女子向徐汇区派出所报案,称刘遥“诈骗”。而据刘遥自述,其面对的债主共计四五人,因此该“李淑芬”极有可能与散播网络消息的“李淑芬”是同一人。

  此外,在2012年12月15日徐锋与资方会面时,却并不急于对刘遥采取法律手段。徐锋曾表示,“不知道报经侦还是刑侦”“难以被(政府)受理”“要有路子才好报”。但同一时间,徐锋却在催促刘遥再去借钱。

  综上所述,刘遥在2012年10月起就开始被债权人紧盯,事件爆发前又被散布网络消息,作为刘遥好友的徐锋竟“毫不知情”,仍然借给其大笔资金。而在事件爆发后,徐锋既未积极采取法律手段,亦未主动索要刘遥的财产凭证,徐锋对债权人利益的重视程度令人生疑。

  一个月后,经多次交涉无果,债权人之一杨小姐在闸北区经侦成功报案。目前,该案已经移交上海市经侦处理。

  前述债权人夏小姐亦对21世纪网表示,目前几位债权人已拟采取法律手段向工行施压,追究其监管不力之责。

  21世纪网多次联系徐锋了解相关情况,均遭拒绝。(21世纪网:胡懿新yixinho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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