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监事长任命程序遭质疑 北京银行称依照法律

2013年01月16日 01:14  第一财经日报 微博

  任志强称北京国资委违规撤换北京银行监事长

  李高阳

  1月15日,华远地产董事长、北京银行(601169.SH)董事任志强在微博上称:“今天北京银行开董事会。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的消息是,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小股东的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居然可以给上巿公司的北京银行下达了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的命令文件。严重的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和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对于北京市国资委是否违规撤换北京银行监事长,北京市国资委相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具体情况我们正在核实,以北京银行公告为准。”

  当日晚间,北京银行发布《关于监事长更替的补充公告》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2013年1月8日,该行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史元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此前的 1月10日,该行曾发布原监事长史元辞职公告和监事会选举,选举强新担任监事长的公告。

  任志强表示,在选举之前,“先有12月27日的国资委文件任命”。他还称,这是“为了哪天也用这种办法安排董事长与行长”。

  目前,ING BANK N.V.、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银行的前三大股东,ING BANK N.V。为外资股东,后两者为国有股东,分别持有北京银行13.64% 、8.84% 和5.08%股份。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北京银行83157032股无限售条件股,任志强担任北京银行董事。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对照北京银行的公告,强新担任监事长合乎法律程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行15日晚间公告并未涉及北京市国资委,亦未回应任志强微博中所说的北京市国资委下达任命文件是否属实。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华对本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无视法人治理结构并不是个别现象,有的有国企成分的上市公司并没有很好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中国很多上市公司来说,现代公司制度仅仅是外壳,还有很多公司具有官僚体制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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