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15日晚间消息,因为董事任志强在微博上的质疑,北京银行晚间发布了一则关于监事长更替的补充公告回应了质疑。公告称2012月12月27日,公司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又于1月日被选举为监事长。
公告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同志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蹊跷的是,北京银行在9日晚间发布《选举强新女士担任监事长的决议》之后,一直至15日任志强公开炮轰北京银行撤换此事之前,北京银行并未就强新女士在2012年底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中,被选举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一事做出任何公告。
任志强今日下午发布微博称:“今天北京银行开董事会。令中外所有董事震惊和愤怒的消息是,代表只有不到10%股权的小股东的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居然可以给上巿公司的北京银行下达了撤销未到届应改选的现任监事长(保留了监事),并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的命令文件。严重的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和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
华远地产母公司华远集团是北京银行的股东,持有该行99,788,438股份,在十大流通股股东之列,任志强任北京银行董事一职。
北京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外资股东ING BANK N.V.,持股13.64%,被任志强质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8.84%是第二大股东。
北京银行日前公告称,该行已接到监事长史元先生的辞呈,申请辞去监事长职务。该行1月8日在北京召开的监事会通过选举强新女士担任监事长的决议。
新任监事长强新2007年12月起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2009年11月任北京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任志强质疑,北京市国资委委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的管理规定,侵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受到董事会和代表众多中外股东利益的股东董事的坚决反对,并准备联名进行抗议,甚至动用诉讼等法律手段。
晚间时候,北京银行针对任志强关于北京银行二股东北京市国资委任命不是监事的人员担任监事长的质疑发布了上述补充公告。
公告称,2012年12月27日,该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强新同志为北京银行职工代表监事。
并在2013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史元先生辞去监事长职务;依照法律程序,经本行监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选举强新女士担任本行监事长。”
根据公告信息,强新,女,1954年出生,高级政工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2010年8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之前,于2009年11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不过北京银行没有直接披露是否收到了北京市国资委的命令。
新浪财经从接近北京银行的人士处获悉,包括行长、董事长在内的一些高官今年或都会面临调整。(丁蕊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