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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针对贷款者设置的房贷利率7折的种种门槛,其实是源于对未来盈利的焦虑
本刊记者/周政华 文/刘洋硕
2009年,北京“房奴”张卫华的经济压力将会稍稍减轻。
自从去年初,31岁的张卫华从民生银行贷款35万元、分20年还清,买下位于北京南三环的一套二居室商品房后,每月他就不得不把一半多的工资——约2890元用于偿还房贷。不过,今年他的月供将降低到2150元左右,比之前省了近四分之一。
月供的减少缘于两项费用的降低。
2008年,由于中国人民银行的5次降息,张卫华今年的房贷利息已经从购房时的7.83%下调到5.94%,因此房贷月供减少了395元;1月7日上午,他又接到了民生银行客服人员的电话,得知从1月15日起,房贷利率将由原先的8.5折优惠,调低到7折,因此房贷每月又可少还345元。两项合计,张卫华2009年的房贷月供比上一年少了740元。
2008年10月27日,为扩大内需,提振楼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幅度、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文件,宣布自当日起,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此前,这一下限为0.85倍,也就是商业银行通常给予首套商品房购房者贷款利率8.5折优惠。但是否执行7折优惠利率,以及执行的对象的界定——新增房贷还是存量房贷——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称,这些将取决于商业银行,并非强制性规定。
也就是说,并非所有贷款买房者,都能像张卫华这样,享受到房贷利率7折的优惠。
银行筑起优惠门槛
中国人民银行的文件公布之后,张卫华们就开始翘首以盼,等待银行给予房贷利率7折优惠。
然而,银行对此文件普遍采取了观望态势。直到2008年底,国有四大商业银行才基本敲定对首套房贷新贷款者7折利率优惠的基本政策,而存量房贷款能否享7折优惠的讨论则一直持续到2009年。
2009年1月初交通银行、杭州银行率先推出房贷利率7折优惠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方才陆续跟进。而在门槛设置上,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审核标准也普遍高于股份制银行。
截至记者发稿时,国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除中国工商银行外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绝大部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共计14家银行,均宣布2008年10月27日前发放的房贷——也就是存量房贷利率给予7折优惠。
除中国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宣布,无须贷款人申请,银行将通过内部的计算机系统,将30万以上额度的贷款利率从8.5折优惠自动调整到7折优惠外,其他大部分商业银行均设置了不同程度的门槛,须贷款人提交申请,等待银行审核。
对于“存量房贷”利率的折扣评估,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做如下说明,“存量房利率调整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等是否属于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的综合评估;二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金融机构应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在综合评估风险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已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偿还部分的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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