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小银行全市场竞争能力的思考(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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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8:44 金时网·金融时报 | |||||||||
三、积极探索联合发展的有效途径 全市场竞争要求银行具有全功能、现代化的金融服务,小银行依靠自身发展是无法提供的,或者是高成本的,须借助各种外部资源来解决。其范式,可以采取区域重组、跨区并购等快速做大方式来提升,但从经济结构的梯次性,决定了银行体系也必须具有相应梯次结构的角度考虑,在保持各行法人地位和体制优势的基础上,通过资本和业务的联合,使社区
首先,联合与合作应有利于提升竞争能力。业务合作应基于完善小银行功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使小银行面向客户的一线支行能与大银行分支机构一样,提供等质的产品和服务,甚至于品种更全、效率更高、价格更优,只不过其中靠其自身无法实现的金融交易,可以通过联合体来完成。 其次,联合与合作应采取恰当的组织形式。组织形式要能够容纳合作的内容,体现合作的目的。对比会员制与股份制两种范式,后一种更能体现联合与合作的目的要求。即维持现有城市商业银行的法人地位不变,由各行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资,入股组建股份制的跨区域金融组织。该组织除了承担会员制范式下IT建设、产品研发、人员培训等服务职能以外,还可具体办理一些与各城市商业银行互补的金融业务,如国际结算、外汇贷款、大客户贷款、贷记卡业务等。同时,作为入股银行的代言人,负责协调各方面关系,维护入股银行的合法权益。还可通过多重参股,形成以银行业务为主,渗透保险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和投资市场的综合性银行业务。这种范式的优点是:既符合小银行的市场定位,保持机制优势,又能集中资源提升服务功能,并促进小银行的深入合作。同时,这种模式与现行行政及经济管理体制较为吻合,可以充分发挥小银行的地缘优势。 第三,联合与合作应坚持市场原则。城商行入股组成联合体,两级法人地位非常清晰。服务是联合体的全部职责,业务合作实行多样的委托代理,开发的产品与服务均按商业原则购买,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的激励约束,切实防止管理偏好与官僚习气,始终保持社区银行的活力和联合体的生命力。 第四,联合与合作应采取渐进方式。建设一个强有力的业务发展联合体,要经过长期的努力逐步完成。我们初步的想法是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首先由各行出资入股组建一个独立的、股份制性质的实体机构,逐步承接各入股行的产品研发、人员培训、IT建设等后台服务职能,先满足这些比较急迫的服务需求;然后再根据各行的意愿和发展条件,争取逐步开办一些与社区银行互补的功能性业务,梯次提升合作平台,逐步完善服务功能。 (作者系山东银监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