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29日10:11 英大金融

  MPA新规,重在预期引导

  文 | 张玮 慈伦

  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表示为更全面地反映金融机构对同业融资的依赖程度,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流动性管理,拟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期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并对其他未做要求的银行继续进行监测,适时再提出适当要求。

  随后的8月31日,央行发布今年第12号公告称,自2017年9月1日起,金融机构不得新发行期限超过1年(不含)的同业存单,此前已发行的1年期(不含)以上同业存单可继续存续至到期,对同业存单的控制进一步加强。

  从数量及期限结构方面看,将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市场流动性影响有限。以同业存单为代表的同业业务,为银行提供了短期流动性,但快速扩张趋势下也涌动着资金“脱实向虚”的暗流,此次MPA新规只是“大资管”监管下的一个“小步调”而已,调控手段相对温和,主要是预期引导。

  影响有限

  说MPA新规对市场流动性影响有限,主要是有两个方面的考量。

  数量方面,资产规模在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并不多,主要集中在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截至2017年二季度末,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的银行共有35家,其中有5家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后占比超过33%。大部分银行的新口径同业负债占比已经符合要求;暂时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新口径同业负债占比距离“三分之一”的达标要求也大多不超过3个百分点。动态地看,二季度末很多银行的新口径同业负债占比已经较一季度末有所下降。总体来看,新口径受限的银行体量不大,超出程度不多,影响范围有限。而且大银行发行同业存单的意愿原本就弱于中小银行,只对5000亿元规模以上银行进行限定,也避免了对中小银行同业存单发行意愿的冲击。

  期限结构方面,截至8月中旬,在8.45亿元同业存单存量中,发行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占比63.8%。由于距离明年一季度末尚有7、8个月的时间,而且只对一年期以内的存单进行考核,商业银行就有足够的时间解决负债端问题,新规对市场短期不会造成影响。

  不仅如此,即便同业存单超出限额,对实际MPA的考核影响也有限。观察MPA考核表不难发现,在“七大方面”里边,“资产负债情况”这个条目下,广义信贷占60分,委托贷款占15分,同业负债占25分。同业负债分数占比就较小,即便超出管理规定,商业银行的违规成本也较小,央行往往更倾向于设定借贷便利门槛来“处罚”违规商业银行。

  总体来看,将近7个月的过渡期、1年期以下的限定、MPA打分比例不高,都可以算作是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的需要,采取的相对“柔和”的调控手段,以时间换空间,避免市场剧烈波动。这也印证了年初以来央行“削峰填谷”的一贯原则。

  意料之中

  如今,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考核,是为了补上当初“同业存贷计入同业负债”的缺口,而补缺一事在今年年初也早有预示。

  2010年,无论是信贷额度管理、资本金约束、存贷比管控还是针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信贷政策,都对当时的市场融资造成束缚。于是乎,以同业存单为代表的银行同业业务在得到政策许可后,作为短期流动性工具,快速扩张,将传统资金业务演变为类信贷业务。2009年,银行部门同业净债权约1.52万亿元,截止到2014年底,一度上升到7.81万亿元,年化复合增长率达39%。

  同业业务迅猛发展过程中,不乏与监管层的博弈。2014年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对同业业务进行了严格规范,抑制同业资金投资非标债券。2015年,同业资金合作方从信托扩大至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以及公募基金等,以委外投资的形态,投入到债券、货币基金、股票等证券资产中,直接表现就是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未进入到实体经济中。

  而在所有同业业务中,尤以同业存单增长最快,因为同业存贷不计入同业负债,不受“同业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的约束,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扩大资产负债表的意愿强烈,同业存单更是成为中小银行理想的资金筹集渠道。2016年底,12家股份制银行同业存单存量规模为2.9万亿元,占全部负债比例为7.0%,而这一比例在2014年时仅为1.2%;18家城商行的同业存单存量为1.31万亿元,负债占比为10.2%,2014年时仅为1.6%,上升非常明显。

  同业资金能如此在金融机构间空转,是分业监管弊端的表现之一。同业业务受银监会监管,而基金、股票等受证监会监管,分业监管的空白给了资金在灰色地带游走的可能。进入大资管时代,监管在一段时间的缺位之后,相继补齐。

  现在同业存单面临的命运,就是“大资管”监管下的一步,且早有暗示。

  今年二季度银监会曾连续出台了8个监管文件,其中,6号文(《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流动性风险管控中明确提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的依赖度”、“督促同业存单增速较快、同业存单占同业负债比例较高的银行,合理控制同业存单等同业融资规模”;7号文(《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要求“对于同业融资依存度高、同业存单增速快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检查期限错配情况及流动性管理有效性”;53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会在要求自查同业业务当中,提及“若将商业银行所持有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出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一级资本的50%;若将商业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计入同业融入资金余额,是否超过银行负债总额的三分之一。”

  在这一轮监管之后,市场已预计同业存单将纳入同业负债进行考核。

  注重预期

  当前,国内部分银行出现“缩表”,主要原因就在于金融监管显著加强,对银行信贷产生了“挤占”效用。今年3月末,银监会部署开展“三违反”(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三套利”(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四不当”(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项治理工作——业内又称“三三四”检查。在此政策背景下,银行的很多业务(如同业业务、理财产品等)被压缩,导致资产与负债同时减少。

  银行业同业业务增速也首次由正增长转为负增长,同业资产、同业负债规模双双收缩,这是自2010年以来首次出现的现象。截至2017年6月末,商业银行同业资产余额和同业负债余额比年初均减少了1.8万亿元,同业资产与同业负债增速分别是-5.6%和-2.3%。

  理论上讲,在上半年中国经济增长仍然保持6.9%的可观增速之下,作为我国金融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银行信贷增长本应与上半年的经济增长相匹配。特别是当前部分地方经济不景气,尤其是实体经济环境仍然低迷,更需要银行体系的信贷扶持。短期内银行体系的过度“缩表”,势必会造成实体融资困难加大。对实体经济而言,银行“缩表”会造成一定的流动性短缺,短期内会提高企业融资成本,从而增加经济下行的压力。不仅如此,银行“缩表”还会过早暴露银行的不良资产,对金融体系造成负面心理预期。

  监管政策的推进也要讲求合适的时间点,不可操之过急。在预期管理的实际运用中,要充分做到“开放式指引”、“时间指引”和“阀值指引”的有效结合。其中,“开放式指引”强调只确定政策方向,不设置实行的时间和指标;“时间指引”强调确定政策实行的时间阶段,而“阀值指引”需要设定明确的量化政策目标。

  实际预期管理是这三种指引的有效结合,此次规定同业存单纳入MPA统计范畴的提法,也要到明年1季度末才开始实施,而且仅针对1年期以下的同业存单,这实际就是预期管理的体现。现在距离明年1季度末还有将近7个月的时间,可以成为商业银行消化同业存单存量的时间窗口,MPA新口径带给市场更多的,还是在监管预期的引导上。

  (作者供职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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