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21:36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的“2016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于10月27日-28日在北京举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助理教授江山出席“2016竞争政策与法律”沙龙并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谢谢徐老师。我觉得前面王老师说的特别好,由于竞争法具有内在的复杂性,首先要提起学生的兴趣。这是我们都要注重的地方。在此基础上,由于对外经贸大学所处的地域市场特性、长期以来的竞争法人才培养的传统,以及学科发展阶段,我们的定位会有一些不同的侧重。

  第一,我们在注重激发学生兴趣的同时,也十分强调在教学中搭建一个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这种培养定位,既可以保证在当前知识交叉融合日益复杂深化的背景下,竞争法教学能够支撑其与民商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知识的横向联系;又能够保证我们的学生能够在毕业之后能够与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和实务工作在最大程度上实现连贯对接。在这一过程中,除了知识的分享之外,我们特别注重复合的分析方法的传递,包括法学的(如我们的本科和研究生的案例研讨课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如我们本科和研究生的法律经济学的课程)和公共政策分析的路径(如我们面临的公平竞争的审查,就需要在法学和经济学的基础上引入公共政策分析)。在完整的知识结构下,人才的培养,终生学习能力的养成,分析方法的习得和内化是关键。

  第二,我们建立了的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相结合的联动机制。我们通过这种方式磨合和探索,既要求在院校体系内的扎实的基础性知识和原理的传承,也重视实践中经验性的、默会知识的领会。在此过程中,校内和导师密切配合,逐步明确书本知识要求学生掌握到何种程度,哪一些实践的知识、技能需要跟校外的老师做一个对接。由此,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之间逐步形成人才培养的正向反馈循环,进而在不同环节对培养的重点和方法改进,营造人才培养的良好生态。

  第三,我们想提出一个期待。在座的很多老师可能也参加过张老师那举办的“理律杯”模拟法庭,有几届主题是竞争法。我们看到许多代表队发挥出了较高的水平,青年学子在激辩中迸现灵光,凸显出不少竞争法的苗子。然而,这样的活动在竞争法领域仍然太少,与当前理论与实践的现实需求仍不尽吻合,竞争法人才供给机制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们在想,竞争法律共同体有没有可能在未来,由学界、执法机构、法院、律师界和企业一起努力协同打造一个模拟法庭的平台,通过这种机制更好地辨别、选拔和锤炼我们的人才,确立将竞争法的拔尖人才从学校向业界的标准化输送流程。这是我们对未来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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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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