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20:00 新浪财经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叶明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叶明

  新浪财经讯 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的“2016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于10月27日-28日在北京举行,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叶明出席“2016竞争政策与法律”沙龙并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西南政法大学开设竞争法这门课是比较早,教材也是很早的,我们本科有竞争法的课,研究生有竞争法的课,学生和老师均比较多,我们经济法就有一个学院,竞争法有一个教研室,人是比较多的。虽然时间比较早,中途有一些中断。我本人也在学院和学校从事一些研究生和人才的培养工作。所以,我就想谈一下今天这个主题。第一,是学科建设为出发点,第二,竞争法教学。第三,人才培养。

  竞争法学科它的一个建设实际上有三个规律。第一,学科内部和外部资源互动的规律。第二,学科与其他学科互动的规律。第三,竞争法内部的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规律。

  基于这三个基本规律,所以我们在人才培养的时候要解决几个问题。

  第一,谁培养竞争法人才?我们经常认识就是我们的老师,我们的学校,这是对的,但是并不全面,应该是在座各位政府部门的、律师的、产业的,按照我们协同创新的要求,均有责任来培养竞争法的人才。他们在提供信息,他们在经费支持,他们在政策保障,他们在实习机会的提供等方面应该说律所,应该说我们竞争的三大执法部门均是有责任的。

  第二,同时这也是一个互动、合作、共赢的一个事情。真正的这几个主体都来协同创新,培养好我们的竞争法人才,让我们竞争法的司法,竞争法的执法,竞争法的各种法律服务活动我相信应该可以取得更好的这样一个效果,这是谁培养的问题,属于多主体。但是,现在我们无论是执法机构、司法机构,还是我们利索,还是我们企业,应该说在互动方面还做的不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这样一些高校可能还不太够主动,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这是第一。

  第二,怎样培养?或者我们教什么?其实我们在竞争法人才培养的时候,除了刚才詹老师说的,一个是语言,学竞争法的学生语言一定要过关,这是一个。第二,知识。知识除了我们传统的竞争法的知识,就我们在培养的时候我们发现还需要教会学生一些什么产业经济学,甚至经济学原理等等这样一些知识,甚至一些管理学,甚至互联网的这些知识其实在培养的时候都应该把这些知识传授给学生,这是知识。第三,一些竞争法的理念,也是需要我们在人才培养的时候予以灌输。

  第三,如何教?竞争法这门课是与实践联系非常紧密的。所以,我们在教学设计的时候,除了传统的竞争法讲授以外,我们应该多多采取一些案例教学,多多采取一些慕课等等,创新这样一个教的方式,这是一个。

  第四,研究平台,我们现在没有一个竞争法研究会的,财税法是有的,我们现在是隶属于经济法研究会,我们原来我陪同有些老师,在中国法学会争取过,但是后来没有下文。实际上这个事情,从财税法独立的这个经验来看,我们其实还可以继续争取。真正有朝一日,我们成立一个专门的竞争法的协会,这一点也不是没有可能的,这是我的一些简单的浅见,不一定正确,供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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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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