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的“2016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于10月27日-28日在北京举行,深圳大学教授叶卫平出席“2016竞争政策与法律”沙龙并发言。
以下为发言实录:
虽然从事竞争法的教育时间比较久,但是没有专门的系统的去思考这个问题,这样一个命题作文,我刚才想了三点。第一点,教育的含义。第二,教育市场的需求和供给。第三,教育的培养模式和未来的发展。
首先,我今天一天会停下来,有些表达我觉得特别经典,所以这个角度我们觉得竞争法的教育不仅仅是我们学界的事,也是我们学生的事,实际上是今天竞争法实施的共同体,实际上是竞争法的学术研究、教育的共同体,整个大的共同体都要面对的事情。这是我的一个想法,这是大家的责任。而且在互动过程当中大家得到了提高的机会。
第二,教育市场的需求和供给。我能够观察到的一个现象,随着《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法》的人才需求期限整体的向右平移。然后,同时会极大的影响到这个,因为需求变化,对供给,对这侧的变化影响也很大。但是,总体我的判断是,因为《反垄断法》实施是一个特定的时间点的事。然后,竞争法的教育要跟上实际上是有时差的。所以,短时间看,我的基本判断,实际上短期内的一定会出现供给不足的情况。尽管我们看到整个的包括科研的队伍可能越来越庞大,但是实际上供给不足的现象一定是存在的。比如说像今天大家可能对特定的问题会有不同的看法。
为什么会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或者是一个学术的问题,假如有很多种不同的看法。他一定是我们的研究可能没到他一步。经常很多问题可能涉及到美国怎么做的,中国怎么做的,执法机关怎么做的,不同执法机关怎么做的,不同法学院怎么做的,学界也有很多问题。
我今年这是来北京跑的第三趟了,几乎每一次我感觉特定的一些问题至少有三四种以上不同的观点,实际上我觉得这跟我们学术研究不成熟是有关系的。这是我的个人看法,然后具体的例子可能很多,在我们竞争法的实施和研究的推进实际上不那么成型,很多问题的共识的达成可能还需要一段时期。
短期的供给不足对它的结果,我觉得从教育的角度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科研要跟上,很多的问题负责我们这个老师对它有研究,可能实务那个层面就没有那么多分歧了。另外,我能够看到我们今天在座的还有今天来参会的有很多我们反垄断法领域的资深学者,这些资深学者一直在潮头,其实《反垄断法》实施的时候跟现在比,包括资深学者也一直在进步,我想是,所以一直在这个潮头。另外,更多的教育背景,更多元化的教学基础这都是非常积极的现象。
第三,竞争法教育的未来发展。刚才提到很多,我非常赞同,比如全国的竞争法平台,其实我很期待有这样的竞争法研究会能够得以创立,我还想有没有可能有一个相对财税法和竞争法专业的硕士学位,其实这对我们竞争法的发展都是非常好的。
另外,我觉得在竞争法领域应该有这样的理念培养新型的竞争法的人才,新型的竞争法人才可能是一个多学科背景,可能有法学背景,有经济学的背景。这个工作实际上仅仅靠法学这个领域,法学背景的老师的努力我觉得是不够的。像如果有一位老师,我们现在这个学术研究可能是交叉学科,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如果一个老师假如他研究有法学知识的应用,也有经济学,这样会有一个问题,哪一个是他的比较优势。他可以做经济学的一些基础的研究,但是他研究的本质不是经济学,应该是法学。
从教育的这个角度,我觉得还是得考虑看看怎么样把不同专业背景的这样的师资能够利用起来,然后包括相互之间有一个合作关系,这是我一个想法,还有很多理论和实务的沟通,理论本身,比如竞争法和其他的知识产权法,还有行政法、产业法之间的很多关系的处理,另外还有国内、国外的资源怎么样能够协同发挥作用。这是我的三点看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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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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