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户籍制度缺陷
http://finance.sina.com.cn 1999年8月30日 12:17 中国经济时报
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虽然经过不断的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已有淡化迹象,但是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
迈向21世纪的目标仍有许多不适之处。这使近段时间以来,湖南、广州、北京等不少省市在户籍制度方面的松动措施就有了
示范意义。有人曾对这种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待遇”迥然不同的户籍管理制度总结出如下“罪证”:在限制人口流动方面威
力巨大,它不仅限制了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也限制了城市间的流动。它窒息了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其次,这种户籍制及其
配套制度演化为两种不同的身份制度,形成不平等的两个社会集团。 在这种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下,无法形成城乡统一的劳
动力市场。农民被限制进城就业,因而缺少城乡之间的就业竞争,城市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无法得到遏制。另一方面,在现行
户籍制度下,数以千万计的民工进入城市后,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此外,农民进城后,由于没有
明确的身份,城市的保障系统将他们排斥在外,因而农民不愿放弃承包土地,他们将占有土地做为最终保障,这不利于土地流
转。
列出这些“罪状”并不是彻底否定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都采用
。我们的制度缺陷在于其二元结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后我们改革的目标是消除其二元特征,淡化城市户籍的高附加值
,增加农村户口的含金量,使之不再成为人才流动的壁垒,资源配置的障碍。
不再对人口流动、迁移进行“划地为牢”的管理,最需要的是管理手段的提高,这方面国外有许多经验可以借鉴,但
是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现实,比如,城乡差别仍很大,流动人口数量惊人等,这决定了我们在修正户籍制的制度缺陷方面不可
能完全和西方一样,或者在很短时间内实现目标。各地的各种放松管制试验都算得上渐进式改革的一个个步骤。中国有很多方
面是通过渐进式改革获得成功的,户籍制改革也应如此。
户籍改革不会带来流动人口压力
同是户籍管理 各国各有高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