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上,“沃尔克法则”成为中信银行拓展美国市场的绊脚石,但或许这正是中信银行调整业务与转型的契机。
文|CBN记者 朱宝
如果算上2009年收购的中信嘉华银行,中信银行在纽约开展业务的时间,已经超过20年,几乎等同于中国银行进入美国市场的年限,更远早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与招商银行。但今年4月1日生效的“沃尔克法则”,或许就此给中信银行的赴美历史按下“终止键”。
最近有消息称,因为担心该法则对业务开展产生限制,中信银行正考虑放弃其在美国纽约和洛杉矶的分行。
2008年金融危机后诞生的“沃尔克法则”,目的本在于限制银行用自有的资金投资逐利。虽然它是一个针对美国金融业的监管法则,但也同时波及到了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外资银行。其制定方美国监管机构要求,相关银行机构需在2015年7月21日前达到该法则的要求。
虽然因为市场份额不大,中资银行所受影响短期来看并不大,但其长远影响不容小觑。
“该法则对中资银行的影响要大于全球性银行,因为后者只不过是把这些业务压缩到其他市场而已,而对于中资银行来讲,这些业务却相当于是‘从有到无’。”一位中资银行海外业务负责人对《第一财经周刊》说。
在金融危机之前,国际金融机构自己持有的套利性交易产品(“自营”业务)是盈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华尔街几乎所有大型投资银行或综合性银行都持有相当规模的短期交易资产。
而中国国内的金融市场并不发达,限制也较多,在海外拓展业务时,开展投资与套利业务,也给予中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历练的一个机会,可以发展包含投行业务、固定收益在内的综合化经营金融业务。但如今,因为“沃尔克法则”,这个“大门”正在逐渐关闭。而这同时也会造成市场活跃度的下降。
尽管法则的颁布者尽可能使它更具可实施性,但对于“银行可以开展做市与对冲业务,但前提不是为了套利”的规定,在实施中还是存在多种变数与可解读性。美国监管者也把压力转移给了金融机构—由后者根据规则进行详尽的报备与流程改变,这也将增加银行的工作量与成本。
中信银行的做法或许比较极端,但考虑到中信银行的母公司中信集团,涉猎广泛的投资,如果未获得“沃尔克法则”的豁免,在放弃美国的投资与放弃中信银行在美国的两家分行中做出抉择并不难。中信银行纽约分行与洛杉矶分行的负责人并未对《第一财经周刊》的问题进行回复。
美联储截至去年9月的数据显示,中信银行纽约与洛杉矶分行的总资产不到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1亿元),且它们并非中信银行自主申报建立,而是通过收购中信嘉华银行获得的。
中信集团正把更多资产注入中信泰富,实现在香港的上市。这也意味着从集团层面,中信拥有了海外资本市场平台,对中信银行今后在海外拓展业务也将产生协同效应。
更重要的是,对于一家以对公业务见长的中资股份制银行,与其把资源放在遥远的海外市场,不如集中更多注意力于本土市场。随着对公业务竞争加剧,以及正在兴起的新金融机构和来势汹汹的互联网的“入侵”,中信银行也正通过网络银行、信用卡、互联网金融等方式争抢零售市场的份额。
因此,即使中信银行真的放弃美国分行,也并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决定。
联系编辑:nini@yicai.com
>> 到海外拓展业务,是中资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历练的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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