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过期的监管指标,与其调整,不如逐渐放弃它吧。
宏观|崔鹏
6月30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这个通知体现了决策层对货币的主流控制方向,进一步放松了流动性。而且,如同前几次货币松动所做的那样,把更多的流动性释放给了农业部门和小型或者微型企业。
存贷比这个词其实更应该叫贷存比,但是可能在汉字的读音韵律上存贷比更和谐一些,官方和大多数媒体也就这么称呼了。
简单地说,存贷比指的就是用一个商业银行的放贷总额度除以这家银行的存款总额度。当然,具体什么样的项目算做“贷款”或者“存款”则需要依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来计算。
银监会这次对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公式的调整主要体现在:在分子上扣除了对“三农”部门的贷款和针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所占的额度;同时,在存贷比的分母上进行了放大,把即将成为商业银行投资品种的大额可转让存单放了进来;另外,新加入分母的还有外资法人银行从境外母公司吸收的存款。这种放大分母减小分子的变更无疑让一个银行在同样贷款额度的情况下存贷比变得更小。这种新的口径上的调整从理论上可以让商业银行们放出更多的贷款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不过从市场的反应来看,商业银行家们认为这次的存贷比调整幅度低于他们的预期,其中最大的一个不满意就是对存贷比分母的调整中,没有把银行同业存款也列入到存款项中进行计算。而且,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这个项目是新品种,各个商业银行还处于筹备期,所以把它列入分母对存贷比的增量变化影响非常小。
而“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的贷款从政策全局上来说是种好项目,但是从个体的商业银行来看,这些贷款无疑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成本。我曾经作为一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的员工参与过一次中国中部省份清收三农贷款的过程。为了防备那些执拗的拒绝归还贷款的人用伴有污物的水泼或者放狗咬我们,我和几个储蓄所的清收人员在晴朗的天气也要穿上雨衣并带上打狗棍。一天下来,我们收回的贷款是一头小猪,但是这个小家伙在我们回储蓄所的路上死了。这种情况让银行员工非常为难,因为一头活猪和一头死猪在集市上卖出的价格差距很大,这头小猪的死亡造成了这家储蓄所贷款的不良率迅速攀升。当然,这件事发生在10年前,但是据我了解,在大多数地区,商业银行对三农贷款的态度还是谨慎的。
最重要的,商业银行的存贷比还是一个有调节价值的商业银行标准么?2013年年底中国的商业银行平均的存贷比大概在65%左右,离75%的限定还有不小的距离。
这也就是说,商业银行还有很多可以贷的贷款没有放出,它们总体上对风险保持谨慎态度。由此可以想见,银监会在此时做出存贷比调整政策姿态作用比较大,并不会促使商业银行向市场释放多大的流动性。
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进行存贷比管理始于1995年,当时中国经济出现了迅速的反弹性增长,决策者们为了控制通胀开始限制商业银行的存贷比额度。这种管理方式在当时应该是有价值的,因为在1990年代,中国的商业银行(其实当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还没有分离)的资产结构比较简单,负债项目就是客户存款,资产项目中对企业客户贷款占了绝大多数。
但是,2010年以后,商业银行所持有的资产结构和品种比以前复杂了很多。传统的存贷比统计已经不能完全把握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另外,商业银行为了企业盈利的问题也经常抱团进行“创新”,以此来规避存贷比的监管。强硬的存贷比监管反而有可能增强流动性,因为银行的创新业务流入了影子银行系统。监管部门对存贷比这个有点过期的监管指标,其实更应该采取一个现实的态度,比如干脆不用它算了。
作者
崔鹏是媒体人。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