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人》见习记者 肖岳 整理
7年间,杨琨利用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等职务之便,为企业及个人在贷款、产品销售等项目上谋取利益,事后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元,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
6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涉嫌受贿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对于被指控受贿3079万元,杨琨当庭认罪。
相关资料显示,杨琨于1983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2004年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一职,2008年3月,其兼任农业银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职,另据农业银行2011年年报显示,杨琨税前薪酬合计约91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曾于2012年5月底发布公告证实,杨琨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仅一个半月后,农行第二次发布公告称杨琨辞去农行相关职务,因其个人原因不能履职。
2013年5月20日经官方证实,杨琨涉嫌受贿犯罪,构成严重违纪,并被开除党籍公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2014年1月7日,经南京市检察院通报,此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据相关资料显示,杨琨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数起。
2004年杨琨担任农行副行长,其主管房地产信贷部门等,一个从事地产的朋友找到他,为自己在成都投资项目贷款审批通过后却停止下款寻求帮助,在杨琨的帮助下,农行总行信贷部协调四川方面的分支行将此问题解决,所有贷款按原进度及金额照常发放。
而此后不久,该地产商在重庆的项目中,因跟农行在当地的一家支行达成贷款意向后,不能够按照要求将贷款项目的回款打入指定账户,而是要进入其公司集团账户运转,因为不符合管理要求,该支行行长并未放这笔贷款,该地产商再次找到杨琨,希望其出面协调,在杨琨帮助下,农行另一家支行帮助其完成该笔贷款的办理。
在杨琨两次帮助下,该地产商多次提出其有什么需要帮忙尽管开口,后在该地产商的推荐下,杨琨妻弟陈某以极低的价格,先后一共持有了一家公司900万股股票。在该只股票涨了一点后,陈某准备卖出,那名地产商就劝阻,称股票还会涨。后该只股停牌,陈某将该消息告知杨琨,杨琨让该地产商帮其妻弟解套,对方提出按照停牌前的价格回购他手中的股票,却遭到拒绝。最终该地产商汇给陈某约1000万港币,并表示是领会杨琨的意思,送给他的。
除上述事件外,杨琨受贿引起农行内部人士察觉起源于2006年北京某地产商王某某与其的来往,2006年时,杨琨帮助王某某在北京某个地产项目与农行置换和追加贷款提供帮助,使相关贷款快速落实。
此后为表感谢,2008年春节时,王某某在杨琨家楼下酒吧,送给其200万元港币,后2010年春节,又送给其4公斤金条,2011年春节前,再次送其一幅齐白石的画,而此画是王某某以198万元拍来的。除以上所列事件外,杨琨还曾收受地产商杨某某800万及40万元?家具贿赂、地产商于某某100万美金等等。
杨琨的代理律师,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的张立军为其做了辩护,并认为部分受贿数额核算方式不对,且部分被指受贿的欠款不成立,且杨琨具有主动如实供述,应酌定量刑。检察官建议量刑无期徒刑及以上。
据悉因案情重大复杂,审理结束后,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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