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祚继
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
既要做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篇大文章,又要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站在改革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确立了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方针,对土地制度改革、新型城镇化发展、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进行了整体部署。
众所周知,中国城镇化过去多年走的是粗放扩张、大量占地、破坏环境的发展老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中,也出现了乱占滥用土地的新苗头。应当说,这些问题的出现与规划管控乏力有一定的关系。
今后,在中央新的发展战略引领下,我们既要做好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篇大文章,又要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上下功夫,为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总体上看,我们将从健全规划体系、推动专门立法、完善规划标准、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规划监管等多方面入手,加大土地利用规划管控力度。近期,将着力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严格执行现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严格把关各类新城新区规划,严禁突破土地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设立城市新区和各类开发园区;严格把关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改革试点方案,严防借改革之名突破土地规划;严格把关基本农田规划调整,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通过调整规划变相占用基本农田。
第二,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依据土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统一组织、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是:根据查清的土地基数,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目标,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确需扩大的,要采取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布局,避让优质耕地;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规划硬约束;合理安排生态退耕规模和布局,促进生态环境改善。
第三,开展“多规合一”试点。
围绕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会同有关部门,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试点,探索建立可供各个规划共同遵循的战略目标、管控方向和标准规范,最终形成一个市县一张蓝图。
第四,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重点压缩东部地区特别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促进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纳入计划,促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严格土地利用计划执行监管,严禁超计划批地。
此外,“三农”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规划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我们设想,在摸清家底、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实施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尽快改变农村地区土地规划薄弱的情况,防控农地流转“非粮化”、“非农化”倾向以及以改革之名行圈地之实的现象发生,推动城乡一体化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