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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稀土涉及国家战略利益 警钟敲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 11:32  国企杂志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加上企业之间的信誉缺失,使得大多数企业在报价时竞相杀价,交货时以次充好。”李卫介绍道。不少企业就在低报价和差产品之间挣扎求利。据统计,稀土价格低迷时,国内有关矿产企业的利润普遍只有1%~5%。

  艰难的处境迫使企业不得不去开采更多的稀土,以薄利多销的模式尽量降低自身的生存风险。于是,资源就成为争夺的核心。围绕着资源,各级地方政府、地方国企、私企乃至合资企业等都不肯有丝毫的让步,竞相上马新项目导致产能进一步扩大、价格继续下滑的怪圈多次上演。

  几番循环,中国稀土总储量直线下降。具体减少的数量争议颇多,并无一个权威的说法,但大幅减少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此过程中,相当多的国家从中受益。对此,温家宝总理评论称:在中国管理最混乱的时候,一些国家廉价购买了中国很多稀土,现在还有不少储备,他们心知肚明。

  问题还不止于此。

  在内蒙古大草原上,有着我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矿——白云鄂博,包头市也因此得名为“世界稀土之都”。“稀土虽然给包头带来了名气,但却未给其带来应有的财富。”徐光宪先生的得意门生、北京大学稀土材料化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严纯华如是评价。由于白云鄂博矿是铁、稀土、铌伴生矿山,且前期开采以铁为主,稀土随铁开采,这直接导致稀土利用率低下。90%的稀土进入尾矿库,随着风吹雨淋,导致稀释贫化和杂物污染,对二次开采带来不利影响。

  事实上,早在1952年,就有专家提出,白云鄂博的开发应以稀土为主。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构想始终未能实现。严纯华无奈地表示,尽管大家都知道随铁开采的方式是错的,但是要扭转过来并不容易,因为包头有太多的人依靠钢铁吃饭,眼下稀土还养活不了那么多的人。“所以要在行业的发展,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业之间找到一条妥协的道路。”

  “如今包钢稀土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开始转变思路,在开发时以稀土为主,就地处理。”刚从内蒙古来北京开会的窦学宏带来了最新的好消息。

  与北方包钢稀土依赖白云鄂博稀土矿而形成的一家独大格局不同,南方稀土资源散布在以赣州为中心的江西、四川、广东、广西、湖南等五省几百个县镇,且以我国独有的、价值更高的的中重型离子型稀土矿为主。由于矿源分散,盗矿、非法开采等现象时有出现,局面更为复杂。故中央针对南方稀土市场的配额、限产等若干治理政策均收效甚微。

  无论南方北方,稀土开采对环境的破坏都很严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介绍,如今广泛使用的池浸工艺每开采1吨稀土,要破坏200平方米的地表植被,剥离300平方米表土,造成2000立方米尾砂,每年造成1200万立方米的水土流失。我国付出了高昂的甚至不可逆转的环境代价。

  为了缓解这一局面,我国2006年开始逐步减少稀土出口。今年的稀土出口配额总数为30258吨,比2009年的50145.1吨少了近40%。2010年7月8日,商务部更宣布将2010年下半年的稀土出口减少72%,意在控制稀土快速流失的局面。

  但实际上,由于稀土内部17种元素目前的价格是不等的,如氧化铕目前的市场价达到了250万元/吨,出口氧化铈却只需要2.5万元/吨,相差足足100倍。“可是商务部的出口配额制度对于具体哪些元素并未作进一步说明,这直接导致了氧化铕、氧化镝等更珍稀贵重元素的加剧流失。”严纯华感慨道。

  让李卫觉得不解的是,在稀土资源日益减少、向外流失严重的背景下,出口稀土新材料居然还可以享受国家出口退税。“这也就意味着,国家为外国的进口实行了财政补贴,进一步调动了国内稀土出口的积极性,也导致稀土涨价动力严重不足。”

  因此,2007年时身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李卫提交了一份“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我国稀土资源”的提案。提案对稀土行业存在的储量消耗过快、持续利用堪忧;初级产品过剩、出口低价竞销;应用产品开发滞后、自主创新不足;管理缺位、环境污染严重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建议。议案得到了时任国家副主席曾庆红、时任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的重视,并作了相关指示。但时至今日,李卫提案中提到的诸多问题不仅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相反有些情况还愈演愈烈。

  央企大举进军

  旧局未定,新变又生。

  9月26日,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与江西省国资委签署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根据协议,中铝公司将以增资扩股方式对江钨控股集团进行出资,成为控股股东,计划在未来3年内向江钨控股集团增资100亿元,在江西打造稀有金属、稀土等在内的产业基地,在3~5年内使江钨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按照中铝的构想,近几年要逐步压缩铝主业,全面发展铜、稀土等多金属,以实现多金属业务的“再造中铝”计划。

  中铝在江西显然是后来者——7年前,江西政府曾以江钨集团为筹码引进中国五矿集团(以下简称五矿)。2003年,五矿通过下属中国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五矿有色)与江钨集团共同组建了江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钨有限)。其中,五矿控股51%。

  怀着“全球最大的集采、选、加工及应用一体化的稀土企业集团”梦想的五矿并未就此停步。2008年11月,五矿子公司五矿有色联合江西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定南大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组建五矿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五矿有色占股40%,为第一大股东,并从中获得了稀缺的配矿权。有分析认为正是这一绕过江钨有限,剑指当地稀土资源的单方行为,让意在通过引进五矿,借重其资本优势盘活当地资源,延长产业链、增加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业的江西失望,也成为双方关系走冷的导火索。

  2008年,江西组建了由省国资委出资监管的江钨控股,控制了江钨集团70%股权,而如今江钨控股被中铝收归旗下,业内普遍认为,江西方面的意图在于以中铝制衡五矿,可以预见,五矿、中铝以及江西围绕稀土资源的新一轮角力即将开始。

  中国有色集团(以下简称中色)则选择了广东作为破局之地。公开资料显示,中色控股的广东珠江稀土冶炼厂产能为3000吨,而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复珠江稀土冶炼厂搬迁到广东新丰县并可扩产至7000吨。目前,中色已联合三家稀土加工企业在新丰县组建了号称国内最大的稀土分离企业的中色南方稀土公司。

  “目前采矿权都集中地方政府手中,央企进入之后,只能在分离环节发力,但他们都不想抛开资源这一块,因为现在普遍的共识是,在稀土行业,资源决定主导权。”窦学宏分析称。

  下:走向

  中央要攥住刀把子

  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正是解决问题的要点。

  多年来,由于采矿主动权掌握在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手中,受利益驱动和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各地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和丢矿压矿现象大量存在。据有关资料分析,按照现有开采规模,我国已探明的离子型稀土矿仅能持续开采10年左右。

  “这种现象应该得到遏制。”李卫明确表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矿产资源所有权主体是国家,归全民所有。”事实上,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尤其离子型稀土矿已经被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发特定矿种,其开采更应得到国家的统筹管理。”李卫认为,国家要严控生产总量、合理分解指标;要禁止外商独资举办稀土分离冶炼项目;在清理过剩产能的同时要大幅提高资源税,在通过税收调节市场供给的同时,对所得税收进行二次分配,补贴至深加工研究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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