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劳动关系新态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19:40  《企业文明》

  策划人语

  备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劳动者关注的《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实施半年多来,企业劳动关系展现出新态势,相当一部分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法》,劳资关系向和谐进一步迈进。但同时,也有的企业文过饰非,以种种理由排斥《劳动合同法》,劳资纠纷仍然不断。在社会上,《劳动合同法》在舆论界也引起了不同反响。正面的声音认为《劳动合同法》是国家关注民生、协调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大举措,是替广大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反面的声音则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竞争力、迫使企业减员缩编、不利于社会扩大就业;还有的学者、专家甚至呼吁中小企业应该免除《劳动合同法》执行,等等。正反呼声的博弈,说明当前我国要进一步平衡劳资势力、减少劳资冲突,不仅在思想认识上有阻流,而且在具体实践中还将遇到重重障碍,协调劳动关系任重而道远。

  在2008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就记者提出的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有点超前了,是不是应该修改这一问题,公开表态说:目前《劳动合同法》不是一个修改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并对社会上出现的《劳动合同法》会“导致用工机制僵化”、“大幅提高用工成本”、“影响投资环境就业”三种质疑声音进行了正面回应。

  2008年6月26日,在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行政学院共同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促进就业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专题研讨班结业仪式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和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就业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必须全面分析和认识形势,把就业和劳动关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这两项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安定的大事抓紧抓好。

  全面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这个不争的结论已经摆在了我们面前,企业接下来的工作不是被动“观望”,而是积极应对,但如何应对?本期,我们组织了一组反映劳动关系新变化及其应对措施的文章,但愿能给企业和广大读者带来启示。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查看该分类所有股票行情行业个股行情一览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