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为无期(图)

2014年07月11日 11:14  新华社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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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今天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图为吴英。资料图片。图为浙江“亿万富姐”吴英。资料图片。
浙江省女子监狱外浙江省女子监狱外
浙江省女子监狱外浙江省女子监狱外

  延伸阅读

   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今日开庭 死缓改判为无期缓刑 

  7月11日消息,东阳“80后亿万富姐”吴英死缓减刑一案今日上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新浪财经获悉,浙江省高院今日当庭宣读了书面审理后的判决:吴英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当然,吴英一家对此表示,仍然会继续战斗。今日,吴英还告诉妹妹吴玲玲,会按照正常法律程序继续申诉。‍目前吴英案还有几个行政、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但均无进展。吴英父亲此前一直向浙江省高院递交刑事申诉状,要求撤销浙江省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吴英无罪。

  东阳女商人吴英曾被称为“亿万富姐”,旗下本色集团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她还曾登上2006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

  但好景不长,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后来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2012年5月21日,经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重新审理,被告人吴英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的两年时间,吴英一直被关押在位于杭州的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在狱中,除了服从改造,吴英一直在向驻监狱的检察人员递交申诉书,要求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吴英的申诉信主要是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此前的刑事审判,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并予以改判,并在申诉书中一条一条罗列出了她认为在此前的审判中不公正及不真实的地方。

  坚强的吴英还写信告诉父亲吴永正,空余之际正准备写她的第二本书,书名叫做《曾经心痛》,她还交代吴永正帮忙做前期宣传,“一来可以分散我的压力,二来也为将来积累财富。”‍

  按《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无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故意犯罪,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此前,吴英的刑事代理律师朱建伟就曾表示,这两年吴英在狱中表现良好,没有故意犯罪,减刑应该没有问题。(新浪财经 徐雯 发自北京)

  【新闻回顾】

  2007年2月13日:吴英被刑拘

  曾因创造“一夜暴富”神话而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日前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东阳市政府已经着手对吴英下属的“本色集团”进行清产核资,该集团700余名员工已由市政府垫付工资,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007年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记者从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获悉,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6岁的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被刑事拘留37天后,于16日被浙江东阳市公安局逮捕。

  2008年2月25日:浙江法院受理吴英涉嫌非法集资案

  2008年2月25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检察机关对东阳亿万“富姐”吴英及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检察机关指吴英及本色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七亿多元人民币(6.2061, 0.0030, 0.05%),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林卫平等七人。

  2009年12月18日: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2009年12月18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吴英案终于有了结果,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09年12月28日:吴英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

  12月28日下午4时左右,也就是10天上诉期的最后一刻,吴英终于在一份两页的起诉书上签字,提出上诉。在上诉状中,吴英提出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2011年4月7日:吴英二审当庭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月7日下午消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在金华市中院开庭,进行浙江东阳“亿万富姐”吴英案的二审。吴英的辩护律师二审仍为吴英做无罪辩护。吴英当庭认罪,承认此前东阳市检察院对她“非法集资公众存款罪”的公诉。

  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二审维持吴英死刑判决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 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现已复核完毕。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12年5月21日: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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