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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良性发展的基石
当时处于改革中的国内商业银行,缺乏公司治理机制是其最大的缺陷,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最先实践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2004年9月21日挂牌之日起,便承载了人们更多的期待和要求。如果说2005年3月25日郭树清接任建设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事出偶然的话,那么他上任之后的一系列言行更出人意料。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讲课时,有学生问道:中国的银行业改革能否成功?在当时大家都知道监管层推动银行股改挂牌不是目的,关键是转变经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吴敬琏答道,郭树清关于党委与董事会关系的观点真正触及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
刚一到任,郭树清就惊讶地发现,建行的董事会在监督业务时没有起到应有作用。于是,在选举其任董事长的建行董事会上,郭树清拿出了加强董事会建设的五点建议,比如建立董事会专门办公室、根据高管尽职情况审议奖金发放方案、行内部门要定期向董事监事们提供能反映经营状况的统计资料和文件、董事监事可列席行内讨论经营决策的各类会议、建立董事会对高管人员的问责制等。
2005年5月23日,执掌建行董事长一职不到两个月,郭树清就颁布了一项内部文件《关于追究案件发生机构及其上级机构领导人员责任的规定》。这一规定首开了国有银行领导人问责的先河,也在整个建行系统掀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问责风暴"。
另外,建行在国内率先设立了首席风险官的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建行颁布的《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规定,总行设立首席风险官,一级分行设风险总监,二级分行设风险主管,同时向县级支行派出风险经理。
先进的风险管理体系和技术应用目前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08年6月底,建行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继续双降,不良贷款率降至2.21%,较上年末下降0.39个百分点,在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继续保持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