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多地继续出手稳楼市。
12月10日,江苏无锡市政府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稳投资促消费工作推进会,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任务。会议提出,要加速推动消化存量,扎实抓好房票、以旧换新、保交房等重点工作,加大各类政策落实力度,聚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升、回稳向好,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2月9日,江西赣州定南县发布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实施“引人入定”购房补贴,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库存商品房,支持团购等促销活动等。
同日,山西大同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包括降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
无锡部署房地产稳投资促消费工作
12月10日,无锡市政府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稳投资促消费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研判当前形势,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任务。
无锡市市长赵建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坚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进一步用好一揽子政策、强化针对性举措,聚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升、回稳向好,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务实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加速推动消化存量,提升房票、以旧换新等政策的知晓度优惠度便捷度,针对性用好贷款利率调整、首付比例下降、税收优惠等政策,尽快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转化通道,鼓励支持学校、医院等通过直接租赁、定制房源、收购存量房等方式补充宿舍资源,多措并举促进年轻人口迁入带动的“家庭化迁移”,不断提振市场热度、激发消费潜能,有力有效压降商品住宅去化周期。
同时,要加强优质增量供给,主动顺应群众从“有房住”到“住好房”的趋势转变,积极对接争取土储专项债政策,“好中选优、优中选精”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高品质住宅地块,着力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率、地块出让溢价率,引导市场主体以更多“优质优价”产品吸引客户、打开市场,让群众住上称心如意的好房子。
另外,要加力保交房防风险,按照应交尽交、能交早交原则推进剩余商品房交付,做好全过程质量把控,打通障碍堵点办理不动产权证,确保群众既安居更安心,同时落实预售资金监管等制度,动态排查、持续梳理房地产融资“白名单”项目,跟踪关注在建项目施工进展,坚决防止产生新的“问题楼盘”及拖欠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此外,要加快转变发展模式,一方面活跃租赁市场,支持国有企业率先开展房屋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持房源向社会出租,形成住房租赁市场与销售市场统筹并重、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鼓励国资平台与板块深化合作、探索创新,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有效降低购房门槛和成本,更好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会议强调,当前是冲刺收官、谋篇开局的关键时期,要在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紧抓新一轮政策叠加机遇,科学谋划明年土地出让计划、拆迁计划、开发计划和收储计划,扎实抓好房票、以旧换新、保交房等重点工作,加大各类政策落实和宣传力度,坚定不移强信心、稳楼市、激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赣州定南县发布稳楼市新政
12月9日,赣州定南县发布《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且在2026年3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县财政给予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同时,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2024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全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另外,实施“引人入定”购房补贴。新政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非本县户籍在定南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把户籍迁到县城区的,由县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新政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及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含高级技师),在定南县缴纳社保满12个月,首次在定南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县财政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15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
此外,全面推行房票安置。在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城区D级危房整治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持房票在定南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由县财政给予400-8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或购房奖励。
新政还提出,支持国有平台公司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同时,支持团购等促销活动,对满足团购条件的(一次性购买五套及以上),房企可给予折扣优惠(不能低于销售备案价的90%)。
大同调整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
12月9日,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商品房的,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2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贷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住贷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同时,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上浮20%。
另外,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取消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挂钩限制。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申请贷款前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将购房所在县(区、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新政还提出,扩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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