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份智能金融报告出炉! 人工智能与传统金融的跨界组合牌如何打好?

2019-12-23 20:39:55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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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了从电子化到数字化的变革历程,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让金融业态无时无刻不在焕发出勃勃生机。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兴起,信息技术变革的浪潮也深刻影响着传统的金融服务,当人工智能与传统金融激烈交锋,机器的“智慧”能否赋予传统金融服务更大的能量?

  12月22日,证监会原主席、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资深研究员肖钢在第三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上代表课题组发布了《2019中国智能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作为国内首份系统梳理并探讨我国智能金融发展问题的报告,结合我国智能金融发展的现状、应用场景、存在问题以及一些国际经验,《报告》提出了诸多建议。

  《报告》分析指出,智能金融是指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是用机器替代和超越人类部分经营管理经验与能力的金融模式变革。智能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在数字化基础上的升级与转型,代表着未来发展趋势,已成为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

  未来,在技术不断升级迭代、监管链条逐渐完善的新趋势下,智能金融究竟应该如何摆脱“浅应用”而向核心业务渗透?

  智能金融推动行业变革跨越式发展

  监管不断完善避免走入灰色地带

  “相比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智能金融更具革命性的优势在于对金融生产效率的根本颠覆。”肖钢表示,一方面,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已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战略,当前各国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已展开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为未来金融业发展提供无限可能,是对现有金融科技应用的进化与升级,对金融业发展将会产生颠覆性变革。因此,把智能金融从金融科技中单列出来编制专门的发展报告势在必行。

  《报告》分析称,智能金融替代甚至超越人类行为和智力,更精准高效地满足各类金融需求,能够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变革与跨越式发展。

  不过,无论在技术基础还是在数据生态方面,国外在智能金融领域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尤其是在贷款评估信用和改善客户体验;保险智能理赔和信息跟踪等诸多应用场景中,智能金融都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放眼国内,在数据管理和整合、基础研究和人才储备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等诸多方面的进步空间依然很大。

  与此同时,对智能金融的监管在“起步”过程中同样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肖钢指出,科技公司天然具有赢者通吃和垄断的效应,这对监管的确提出了很多的挑战,所以我们在报告当中围绕这些挑战也提出了我们的一些看法。特别我们把数据的隐私保护和共享技术作为一个专门的问题提出来,因为这是一个在金融监管当中特别需要重视的问题。

  《报告》认为,智能金融存在的潜在风险主要表现在技术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系统性的风险和垄断风险这四个方面。特别是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充分考虑到人工智能技术对金融业的影响,导致一些智能金融应用处于监管真空或灰色地带。

  对此,肖钢表示,在智能金融监管方面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包括先行出台智能金融的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主体的认定、投资者保护以及道德伦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条件成熟时逐步上升至法律法规。与此同时,要创新监管模式,在监管机构内部可设立专门的部门,建立智能金融监管长效机制,运用监管沙盒等机制有效管理金融创新风险。

  此外,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开展智能金融风险评级。加强消费者保护,强化金融机构“卖者有责”义务,强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认识和使用智能金融产品和服务。

  “浅应用”起步

  “深层次”渗透

  回顾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经历了电子化、数字化阶段的探索之后,智能化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未来,智能金融在更深层次的应用阶段有何新特点?发展过程中又将面临着什么样的困难?

  肖钢表示,整体上看,智能金融目前在我国仍处于“浅应用”的起步发展阶段。更多是在针对客户的营销、身份识别等场景上应用,并没有渗透到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未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智能金融会从目前“浅应用”的状态向客户画像描绘、信用风险分级等风险管理和控制的核心业务方面去渗透,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与此同时,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数据隐私保护也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切。《报告》提出,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研究出台智能金融隐私保护、数据安全、责任主体认定、消费者保护以及道德伦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条件成熟时逐步上升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技术手段,增强数据治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监管数据实时采集,风险智能化分析,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模式。

  谈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报告》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基础研究。重点突破人工智能在细分行业基础理论、核心算法以及关键设备瓶颈。二是加强治理体系建设。政府制定规则标准,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科技企业保障技术安全可控,金融机构增加产品应用透明度,消费者参与规则制定。三是保障技术安全。建立人工智能安全标准体系、搭建人工智能安全评测公共服务平台。

  此外,在智能金融发展规划与基础设施方面,《报告》提出了四点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智能金融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出台我国智能金融发展规划与指导意见,同时制定并着手实施智能金融三年行动计划。第二,建设智能金融开放创新平台,积极推动智能金融产学研结合。第三,统筹建立金融云。建议由一行两会牵头,统筹建立金融行业专有云。第四,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智能金融的硬件和软件平台建设,加强智能金融的数据共享机制建设。

责任编辑:张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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