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放宽外国投资者持股俄罗斯天然气巨头的限制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 23:47 新华网 | |||||||||
新华网莫斯科11月25日电 (记者 岳连国) 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25日通过俄联邦天然气供应法第15条修正案。该法案放宽了外国投资者持股俄罗斯天然气巨头——俄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的限制。 上述修正案规定,放宽此前规定的外国投资者只能持有俄天然气工业公司20%股权的限制。修正案同时规定,俄政府和政府控股的公司持有天然气工业公司普通股的比例不能低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其天然气年产量占俄天然气总产量的90%和世界天然气总产量的20%。今年6月,国有的俄罗斯石油天然气公司收购了俄天然气工业公司10.7%的股权。由于俄政府此前已经持有该公司相当比例的股票,此次收购使政府持有的俄天然气工业公司股权已达50%。 分析人士认为,俄放宽对外国投资者持股俄天然气工业公司的限制将有助于提高该公司在证券市场的融资规模。(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