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胜: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有助自由贸易

2014年07月19日 17:21  新浪财经  收藏本文     
由华夏时报社和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2014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7月19日在北大博雅国际酒店举行。本届论坛主题:颠覆时代的大风险思维。上图为中国银监会创新业务处副处长陈胜。(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刘海伟 摄)   由华夏时报社和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2014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7月19日在北大博雅国际酒店举行。本届论坛主题:颠覆时代的大风险思维。上图为中国银监会创新业务处副处长陈胜。(图片来源:新浪财经 刘海伟 摄)

  新浪财经讯 由华夏时报社和北京大学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共同举办2014中国上市公司风险管理高峰论坛,于7月19日在北大博雅国际酒店举行。本届论坛主题:颠覆时代的大风险思维。上图为中国银监会创新业务处副处长陈胜。

  以下是文字实录:

  陈胜表示,中国在和很多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在和很多国家和地区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其实无论是自由贸易协定还是双边保护协定,当然这是国家的缔约行为,在这个期间,其实是被很多的企业争取更多的利益。这里面尤其金融业,因为金融业基本上在国家是受到严格管制的。而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至少让我感觉,国家在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者投资保护协定的时候,能够为中国企业做什么,我想大家肯定也都知道。

  在国外,我们看到美国政府每次来谈判的时候,首先谈判的就是一群律师,他们的谈判代表当中有很多律师,而且也汇集了很多企业的诉求,中国实际上也面临这个问题,国家层面怎么代表企业,推动企业在其他的管辖区,能够开展业务,就是在受管制,或者其他监管的行业,可以通过国家缔约的形式,写成相应的自由贸易条款和双边贸易保护条款。不知道有没有注意到,像我们今天在座的法学家,很多都是国际贸易的专家,都知道WTO当中对于金融服务的定义,对于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定义,但是其实现在还有一个定义,在更多的,比较新的投资保护协定,或者自由贸易保护协定的,有一个新缔约服务的协定,可以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把新缔约服务作为主要内容,即便这个服务在你们国家没有,但是在我们国家我认为是有竞争力的,我为了让我们国家的新缔约服务,在你那边可以顺利开展服务,而不是受到管制和限制的话,可以把它作为谈判的一个方面。

文章关键词: 金盾奖上市公司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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