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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私募基金高峰会实录(3)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 18:17 新浪财经
李振宁:今天讲一下私募基金的问题。今天参加这个会很有感触,来的人很多,主要反映了私募基金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话题个。我们国家发展公募基金已经好几年了,现在公募基金已经到了1万亿,加上社保专项理财,已经占到股市流通市值的40%。但是我们私募基金现在有一些好的苗头,总的来讲规模还不太大。在2001年大跌之前,当时有很多调研报告,认为有3000亿、5000亿,但是那个时候的私募基金严格说都不是私募基金,都是保底的。这跟券商三方监管透支其实是一个概念。从信托产品角度来讲有两类:一类叫结构性产品。从结构性产品发的私募基金严格讲也不是私募基金,跟当时券商三方监管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过去是券商监管,现在换成的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从信托这个平台来讲,我认为比较符合私募基金理财这个概念的还是不保底、分成的这样的信托理财产品,我觉得这是发展的方向。它是契约型的。从公司层面整个情况来看,现在还基本没有。这里有重复收税的问题。还有一个多帐户开列问题。如果你用公司,不通过信托,用公司帮别人理财的话,那就是说他们钱打入你帐户上,这和公司帐户上自有资金混在一起,这是不规范的,是有问题的。另外你不能开多帐户,这是建立公司制基金所遇到的问题。 从现在情况看,因为去年胡锦涛同志已经签署了法令,对合伙企业法进行了修改。从某种角度来讲,这为组织公司型的基金提供了一定条件。但是这里面也还有一些问题,恐怕管理曾经需要加以考虑,怎么样把这个问题加以处理。在合伙企业法里到现在没有明确,普通合伙人只是个人呢还是公司也可以承担。这样就有很大的问题。另外在税收上也有一些问题。从有限合伙制的公司来看,有限合伙人问题基本解决了。有限合伙制公司不完全是法人,委托理财的人可以拿回来交税。但是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如果是个人的话就得交一个非常高的所得税,基本上按照个体户来交,可能超过多少钱就45%,可是他要承担无限责任,这样的话还是有法律障碍。所以这块要真正能够办这种有限合伙制的或者公司型基金,恐怕还得有一些相关的条例和办法。当然现在的话,我觉得从公司改革来看,从股权分置改革来看,都不是权威专家设计好了,恐怕还是农村改革的经验,先在市场中大家已经走出去了一点这样的道路,从政府管理层角度加以肯定再给以完善。比如信托型的私募基金,我认为其实形势是不错的。但是最近做了一个修改,对个人只能有50份,对机构可以无限。我觉得这个修改实际上把这个东西定义反了,因为私募基金主要是为大的个人、先富起来的个人服务的。所以它的主要购买者实际上还是比较富裕的个人,是这样的比较多。因为它的门槛一般50万以上,200万以上,认购这种基金的人是有承受能力的。但是我们现在把这个反而限制在50,其他机构随便认,这个路子有点不太对。我觉得还是从市场来,把200份扩大到300份或者怎么样,这可能才是实际的考虑。从公司型这块也需要推动,还有一些制度上的事情需要加以解决。 从私募基金,我们股权分置改革为什么搞得这么好?虽然有很多领导讲话,但是具体管理部门来看,可能对它的认识还不是那么足够吧。从现在看,我认为中国大力发展私募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因为我们前一段大家都记忆犹新,有227大跌,一天大跌8.8%,有各种分析。我仔细也做了调查,大跌的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大机构结构过分单一,春节前有过一个星期,每天赎回200亿,使公募基金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春节后,第二天上午大跌100点后,很多人觉得做出预防性措施。我如果不腾出钱来,万一停板了拿不回钱怎么办,我认为这是一个结构过分单一。私募基金如果发展起来有什么好处呢?首先私募基金本身来讲,比如说我们现在做得信托型基金,一般他有一年的封闭期,另外他不是天天赎回,可能是一个月赎回一次。他本身就有一些差别。另外私募基金本身来讲,和公募基金关系,公募基金如果是服装厂,我是大中小三号,你们对号入座,私募基金是裁缝店,量体裁衣,多样化投资原则,也不跟公募基金比,不会产生这样的共振。所以我觉得现在发展私募基金很大程度是整个形势的需要。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我们现在都在讲股指期货的推出,国务院也签署了股指期货的条例,4月15号就可以执行了。这样马上就面临一个谁来投资的问题。因为国外大部分都是这种私募基金,我们如果现在只有公募基金,只有这样的券商,没有私募基金的话,没有专门熟悉对冲的这么一些机构的话,那么就会加大我们市场的金融风险。总之我认为现在大力发展私募基金也是证券市场发展需要,是正当其时! 主持人:其实我们关注私募基金已经有了大概5、6年时间,我记得我当记者的时候,01年第一次关注我们私募基金,当时就一直在呼吁我们国家要大力发展私募基金。刚才李振宁先生的发言已经显示了我们现在发展私募基金这种条件已经在逐渐成熟,所以说我们希望接下来国家私募型证券发展基金能够一步一步的发展壮大。 下面我们有请一个个人投资者,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园先生,林园先生在资本市场上有一个传奇色彩,从8000元起家,现在身家已经超过4个亿。现在林园先生要带领更多人实现共同富裕。林园首个信托产品已经募集。我们请林园先生为我们剖析一下。 林园:大家好!我今天来演讲的东西不一样,私募基金这块我就不发表我自己的看法。政策不明朗的东西我不愿意发表个人的看法。我今天想讲一下我为什么要成立这个信托计划。我个人是一个不愿意跟外界交流的人,从89年到现在,财富的积累不见得就要利用别人的资金杠杆。证券市场上小钱也可以变成大钱,我确实是8000元起家的,我去年盈利,主持人刚才还少说了。只要你每次不犯错,实际上可以做到资金量越来越大。我们追求复合增长。过去经历里,没有说哪一支股票让我赔钱的,12个月肯定赚钱,我相信今后也是这样。我见了人就说,我这20家公司,我把它定义为它是赚钱机器。这种赚钱机器一定不受任何人影响,不受企业领导人或者宏观经济影响的这种公司我们定义为赚钱机器。这20家公司经过3年或者未来3、5年的经验,我们看这个公司是不是能涨10、20倍。我想应该在我这个赚钱机器里产生。我过去的投资经历也是这样,这个3年我的资产一定是跨台阶的增长,这个是跑不了的。为什么?平时我还是把公司研究透了。除了这20家,其他1000多家公司我不去研究。未来涨10、20倍的公司就是在这20家中产生。它一定有它的特点。这个我就不多说了。肯定就是我这20家里面产生。我有这个自信心。过去每次都是这样。三年前我把三年后的东西,我不愿意多说,但是我是知道的。他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在我调研了这20家公司的调研结果。可能你觉得我说话有点绝对了,我就希望用时间去检验。拍脑袋说话我是不说的。 我讲一下我的投资依据。我相信很多人有这个感觉,比如你资产增值是怎么一个过程,他一定是在你重仓股里面,在三年之内他会涨十倍甚至二十倍以上,你的资产才会一下子增值。比如今天赚了20%,上涨了1、2倍,我看你的资产也增长不了多少。这样的公司一定有它的特点,98%的公司不符合这种暴涨的机会。为什么?我给他划的项目就一定是小投入,大产出。利润的产生一定是我增加投资来产生的,他一定是非常小的投入,你自己投资也有这个经验,你希望投一个不断的利润在增长,它不会利用增长投入来产生。 第二个特征,在这个框框里未来上涨10、20倍的牛股。我们要投机取巧,选一些知名品牌的东西。 财务指标上,如果未来三年能涨的公司,毛利率一定是不下降的。毛利率变化一定是趋升的,下降的公司我看都不看。商品的毛利率非常重要。我就讲这么多。 主持人:下面我们有请晓扬投资总经理周宏斌先生演讲。 周宏斌:杨总今天来了,刚才家里有急事,离开了,不好意思。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下午好!今天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关于国内私募基金建设的诚信问题。我想无论现在以信托为平台,发展的阳光型私募基金,还是采取其他形式运作的私募基金,大家都是以市场化法则来生存和发展,对于诚信两个字,大家都有深刻体会。我们晓扬公司一向坚持阳光化运作,我们推出了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运作过程中积累了一些体会和认识,我这里讲得国内私募基金诚信建设主要结合信托计划这种组织形式展开的。 讲到诚信,我们首先明确一下诚信的理念。我们认为诚信理念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以契约为基础的诚信。目前我们的信托计划属于契约型,涉及四方,四方都信守了承诺,按诚信办事。第二,信息不对称下的诚信。作为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向基金持有人合理披露信息,尤其在里面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第三,完全考虑当事人利益的诚信。按信托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运作。 诚信对于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重要性。因为私募基金行业有众多参与者,各参与者诚信与否,直接关系到私募基金行业生存发展。如果每个参与者都保持诚信规范,私募基金这个行业会健康发展。如果有一部分私募基金参与者不诚信,则会毁坏业界形成。前几年已经有过深刻的历史教训。 因此我们认为私募基金各参与主体应把诚信视为自己的生命。阳光化私募基金目前正处于发展过程中,只有树立诚信为本良好品德,私募基金行业才能健康发展。 第二方面,关于如何进行诚信建设。构建诚信体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第一,私募基金自身的组织建设。我们高度重视私募基金内部的结构建设,严格管理制度。企业诚信是私募基金诚信链中最重要的一环。企业缺乏诚信就无法生存,目前私募基金管理结构都比较简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制定了严格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形成了良好的防火墙、相互制约机制,把诚信为本理念融入具体工作中。从企业管理制度方面防止非诚信事件发生。 第二,团队的诚信建设。有了良好的诚信制度,同时需要具有诚信的团队。目前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需要大量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现在公募基金大发展已经培养出了一批高水准的基金管理人才,一些公募基金经理已经开始转投私募基金行业。他们拥有丰富经验和良好的道德修养。作为私募基金来说,对管理团队人员的品格、职业操守、职业道德方面都有更高的要求。 第三,利益共担。我们鼓励私募基金管理者在基金中都持有份额,基金经理将自身的资产投入到基金中是一种与投资者风险共担的模式。在目前国内基金计划中,我们投资顾问以及公司的管理团队都将自己相当的资产投入到信托产品里,这体现了风险共担原则,同时也是诚信的体现。 第四,我们要主动对投资者进行资格认证,保证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成为我们的客户。由于投资私募基金是一个相对高风险投资,私募基金持有人最好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目前相关法规对国内参与集合信托有了新的要求,新的管理办法定义了合格的投资者。我们应该客观的进行风险教育,向投资者强调投资风险。我们对客户宣传的时候,包括对我们员工再三强调,在我们信息计划书里都可以看到,投资顾问的过往业绩并不表示未来,证券投资并不保证盈利。 第五,目前私募基金行业里引入信托公司和托管银行,提高了私募基金的诚信度。虽然在海外来说,整个私募基金运作规则主要是基于基金公司章程、合作协议或者信托协议书,内部约定相互监督实施。但是由于国内私募基金处于起步阶段,投资人和管理者投资理念不合拍,相互信任度不是很高,因此需要第三方进行监督,提高所发行产品的诚信度。在目前信托计划里,信托公司、托管银行担当了第三方的角色。另外从外部环境来说,我们希望有一个直接发展私募基金的中介机构。证券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使得资信评估在诚信文化建设方面会风险度量、检测、预警作用。需要培育一些独立的咨询机构,这些咨询机构站在中立角度,减少客户购买的盲目性。使得水平高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能够得到公平评价。 第七,发挥行业作用,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自立制度。我们希望有一个行业引导私募基金诚信建设,加强大家的自律,以及减少不诚信的事件发生。 第八,保持规范的私募基金披露制度。目前集合信托计划都有一个规定,每周公布净值,每月有总结,包括季报、年报,这就是说为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把相关信息披露给大家。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信用经济,证券市场需要诚信的维持,私募基金行业在走向阳光化过程中更需要诚信赢得管理层、投资者的信任,实际上国内私募基金在前几年发展中由于市场低迷、制度不完善的因素,经历了诚信危机。在目前市场好的时候,我们要未雨绸缪,重视私募基金诚信体系建设,使得私募基金能经得住市场波动的考验。公募基金目前已经拥有近万亿规模,阳光化的私募基金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只要大家都坚守诚信理念,私募基金行业一定能快速发展壮大,谢谢大家! 主持人:对于这一问题,有所思考的还有我们下面一位嘉宾,深圳市东方港湾投资公司董事长钟兆民先生。钟兆民在国内可以说是最接近股神巴菲特的人。下面有请钟兆民先生。 钟兆民:我们也是市场中的一个学生跟参与者,我讲五句话:第一,我讲得内容不值得听,我不是研究诚信的专家。但是我是市场的参与者,我要讲诚信。第二,市场一定要讲诚信的话,那是有问题的。讲诚信是做人、做企业的基本东西,不是那个企业诚信了就特别好,是应该的事情。第三,诚信靠大家建立的,监管、政府、环境、市场参与者包括媒体,讲诚信这是一个环境,最后大家都是赢家。拿国内环境跟欧美、香港环境相比,整个商业文明发展还是有区别的。我经常去香港,发现整个香港体系、人的素质、文明程度,我想跟咱们有差别。讲诚信大家都是专家。第四,假如我们从资金来源来说,操作来说,盈利模式来说都是诚信,这样的模式如果还不合法的话,那我认为不是我们违法,而是法律的滞后。最后一句话,现在中国经济很好,每个人口袋里满满的,现在可以说在座的个人也好、在座的企业也好,赚钱都很好赚,赚钱比较容易的时候,其实长期赚钱是非常难的,大家仔细看一下上市公司情况,有多少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五年都保持15,我没有林园那么坚信的底气,我跟我的投资者我没有办法保证赚钱,尽管对中国经济充满信心。我郑板桥一句话跟大家互勉,聪明不一定能成功,?任何东南西北风。 主持人:刚才几位嘉宾都是国内私募基金成功的代表。下面请一位走出国门,在国外享有盛誉的嘉宾,上海景林资产管理公司合伙人郑伟鹤先生。 郑伟鹤:尊敬的马君潞教授、尊敬的刘冬主编,各位下午好!很荣幸跟大家一起交流私募基金发展的有关问题。本次会议主持人给我们的题目是讲诚信。我看前面几位已经讲得比较多,我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我对诚信一个观点。我最近看一本书是介绍李嘉诚跟长江商学院EMBA学生的一句话,time is money,这句话非常有意义。它浓缩了很多投资的哲学。为什么这样讲?实际上我们做投资,很多主要的观点就是时间概念。巴菲特说我买一支股票如果不持有十年的话,我十分钟都不会持有。有的人是从历史长河角度看待投资。还有的人是趋势投资者,我这里不知道说得对不对。他们更抓住一个时点。但是对诚信的认识,很多人思考的不够,我本人是做律师出身的,我觉得诚信是一个品质,它的底线是法律。比如钟总说到国家没有这方面法律,如何规范。中国法律健全有很多路要走,而且这中间体制的完善,但是并不是说没有法律,大家就可以抛开诚信底线做一些事情。实际上有些东西是非常微妙的东西,有些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是帐户管理方式。买一支股票的时候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可能很多的诚信不仅仅要从道德角度约束,而且要从制度、法律角度。我呼吁大家从产品设计本身来讲能保证客户的利益。 其实我自己的话,我们在境外做了一些探索。我自己本人更有兴趣的是股权投资。我是一个综合的角色,今天的会议我是一个综合体,景林资产是做二级市场管理公司,我自己在做股权投资。我看了今年巴菲特有个伙伴芒格股东会,他中间讲了这样一句话,我们很多投资者都是被动的投资,往往以脚来投票,我们能不能以更加主动的方式。巴菲特他们就是买下一个公司,他也是股权投资。我们跟私募基金领域有很多交流,往往做二级市场比较多一点,直接投资这块也有交流,但是不如二级市场活跃。我最近也有一个感悟,比方说巴菲特投资可口可乐,包括中国有些投资者投资茅台。可口可乐给巴菲特赚了很多钱,但是他对人类的科技进步、对我们的社会文明到底有多大贡献?我有些困惑。钱你赚到了,但是你能不能带来其他更多的社会价值。这是我的一个困惑。我们很多是被动的投资,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我们除了要发现价值之外,你能不能投到一个公司里,跟公司一起成长,创造价值。我最近也在做很多的投资,加入董事会。跟中介机构一起帮他上市,我在董事会中也提出我的观点,让他怎么走出国门、怎么建立所谓的品牌、很多自理制度,包括林园刚才说的已经给他画好路线。只有真正参与公司中,才能真正创造价值。 主持人:谢谢郑伟鹤先生的发言。下面我们有请国泰君安控股总裁阎锋先生,香港是我们很多私募机构走出国门第一站,阎锋先生身处香港这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于私募机构如何在海外获取成功,应该有很多经验跟国内投资者分享,下面我们有请阎锋先生。 阎锋:很高兴大会组织给我这个机会,刚才郑先生讲了他在香港做了很多的投资,景林公司、晓扬公司都是我们在香港合作伙伴。对于我们国泰君安项目公司是国泰君安下面一个子公司。我认为在国内很多基金经理能力非常好,但是没有发挥出来,原因是体制造成的。在香港体制比较放松,我们主要用几种模式:一种模式是我们跟他合作成基金,大家一起进行基金管理。第一家四年来合作的比较成功。第二个模式是由我们基金经理自己成立一个基金,聘我们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因为在香港作为经营管理的话,必须要有牌照。国泰君安在香港经营十几年时间,这个牌照已经拿到了,可以帮助基金经理。不管合作方式还是委托管理方式,实际上我们的方式都是按照正常的一种基金方式,有托管人、托管银行、律师、会计师,目前为止我们公司管理基金规模100亿港币,除了我们私募基金外,我们在日本还发了6家公开的基金。我们君安希望国内有能力的基金经理能够在香港发挥更大余地,如果大家愿意的话,可以跟我联系合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阎锋先生发言。以上都是我们机构投资者就如何发展国内的私募基金以及国内私募基金如何融入全球金融这两大焦点进行讨论。下面我们听听第三方机构对此看法和建议,有请美国晨星公司亚太区总裁田劲先生。 田劲:各位朋友,下午好!刚才主持人一开始的时候就令我们特别兴奋,他说到私募基金在中国已经看到它的春天来临。的确是这样,我们3年前已经嗅到这个气息才来到中国。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在美国私募基金成长过程中,我们已经看到从2002年亚洲私募基金在整个全球比重之大,2.7%,2006年已经超过12%。在东方我们以后感觉到私募基金的春天正在降临。但是今天同时我也想提醒大家,春天的来临还不是收获,春天离秋天还有很大距离,春天也可能有暴风寒,因此我给大家提供一个信息,在春天我们还是一个耕耘的时候。整个私募基金发展历程中已经有这样的教训。John1949年以10万美元建立起全球第一支私募基金后,经历了20年,才迎来了所谓的春天,但是由于没有准备好,引来了后面20年整个私募基金的严寒。一直到80年代初期,由于量子基金、老虎基金的出色表现,再次让私募基金成为广大投资者的宠儿。但是90年代这两个基金都受到了灭顶之灾。每当我们有一个良好局面的时候,我们要想到居安思危,最大的我们要考虑的就是我们所有的投资人。在目前来看,全球私募基金有近62%是来自个人投资,投资利益我们如何保障?刚才各位嘉宾多次提到诚信的问题,实际上诚信不是我们自己公司自己可以讲这个事,诚信需要一个环境,也需要一个平台。我们今天多次提到中国需要一个立法,我们也看到中国对私募基金的立法进入实质性阶段。但是立法还不是适合私募基金健康发展的完善条件。不管政府如何监管,它还是一个封闭系统。不管你如何监管,每个人对它的反映是被动,我只能达到适可而止,达到你的要求就完了。在这种基础上,我们看到整个市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市场监管和促进的力量,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诚信成为我们每一个产品不断更新、也不断保证我们为投资人带来合理有效回报的这么一个途径。所以第三方评击评估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这么一个平台建立和有效运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机制。在美国基金发展历史上,晨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被称为美国基金发展四大推动力之一。由于晨星第三方的参与,使得广大投资者有了一个建立信誉的共感,我们现在要利用我们市场的共感,要利用好自身的条件积极推动,我们希望我们基金在座人中有更多人拿出这个勇气、高瞻远瞩跟晨星一起推动私募基金的阳光化,我也希望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加上第三方、媒体,我希望那个时候我们晨星提出的意见有时候不符合某一个人意愿的时候,我们也把它当成兄弟的一个逆耳忠言。谢谢! 主持人:谢谢田劲先生的发言。田劲先生作为第三方对私募基金做了建议,其实我们媒体也应该是第三方,对中国刚处于起步阶段的私募基金有一个监督评价的作用。私募基金推动信托形式实现阳光化,这可以理解为一次自下而上的尝试。现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法律方面有什么障碍,我们听听德恒律师事务所刘震国律师给我们的建议。 刘震国:谢谢主持人,大家下午好,刚才有记者说今天温度很高,我想温度最高的应该就是我们这个会场了。我直接说我的观点,现阶段我国私募基金的存在和发展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刚才有嘉宾提到合法性的问题,我认为我们私募基金完全是合法的。 第二,从长远来看,私募基金尚待规范。 第三,监管要坚持一个原则,不能一刀切。这也是我们从实务当中体会的原则。 第一个观点的理由是:第一,翻阅现行所有法律法规,我们没有发现一条关于私募基金禁止性条款。私募基金呼唤阳光化,但并不代表它违法。第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关于私募基金相关规定其实已经散见各个部门法当中,我们并不是无法可依,其实我们有法可依。比如公司法为设置公司型私募基金提供了基础,合伙法为合伙型私募基金奠定了法律基础。还有证券法、信托法。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尽管有做更多的实施细则的需要,但是并无必要颁布制定一部私募基金法。 第二个观点是私募基金虽然合法,但尚需要规范。如何规范?我从实务角度、制度建立角度提供我的意见。第一,立法监管层面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规则,法律法规除了限制作用,更大作用在于规范、保障、引导。所以我们认为无须单独制定私募基金法的同时,我们认为有必要制定规范制度约束引导证券私募基金的发展。现在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明确特点对象的概念。特定对象也就是大家所说的投资者。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认识,私募基金募集的是具有资金实力,具有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的基金。从目前有关部门监管规则来看,似乎这一点并没有体现出来,比如有关的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明确了某些产品下限是人民币5万元,而根据05年不完全的报道,我们证券市场投资者持有单户基金份额已经超过5万多元,货币型基金超过17万,可见5万是一个非常低的要求。当然我们也看到证券相关部门已经在这方面做改善。比如刚刚通过的银监会最新颁布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合格的投资者个人、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个人每年收入超过20万,如果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收入超过30万。从目前国民收入来看,这似乎更能体现特定的对象。第三,明确私募基金表现形式或者基本特征。我们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大家都在说私募基金,说到私募基金阳光化的时候,大家观点一致,但是什么是私募基金,这个非常有争议。民间委托理财,刚才有嘉宾说它并不是私募基金。民间委托理财是不是私募基金,现在有人认为他是私募基金,如果他是私募基金的话,那么什么标准的民间委托理财是合适的。比如我们几个朋友私下聚会,我们听说张三投资非常好,我们拿出钱给你投资,而且我们转移财产占有,我们把钱给你集合投资。这个算不算?如果算的话,我们将来有一个登记备案制度,这个要不要备案登记?如果要的话,将来任何一个人退出,要不要办一个变更,这个问题很大,实在无法操作。如果这个发生在一个顶级俱乐部里,这几个投资者都愿意拿出10、20亿,也许是人民币、也许是美金,这个时候算不算私募基金?如果算的话,那么为什么前面的算?如果将来政府部门制定私募政策的时候给出优惠。 鉴于私募基金过去几年取得了很大发展,无论作为律师还是私募基金一员,我们都希望监管部门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能够坚持一个原则,不要一刀切。不要一刀切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不要把私募基金当成公募基金一样管理。第二,在私募基金我们也不要设定唯一一个标准,而根据不同的基金制定合适有效的规则。第二,在制度规则尚未明确之前,或者有了具体游戏规则之后,我们更为重要的是实务操作。无论处于监管层担忧,还是投资者、管理者谨慎考虑,都需要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介入。任何一群人设立私募基金的时候一定会考虑,我们这个私募基金到底以什么形式设立,刚才大家讨论很多了,是公司还是合伙,还是私下委托,其实这个选择的背后隐藏了很多问题,因为时间关系,我下面简单说一下。这个问题包括投资者资金退出的问题。退出最简单的是契约,如果是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现在都做了明确,公司法转让股权的时候需要行使优先权。第二,我们在一系列法律文件里做一个明确,哪些属于LP权益。 最后一个想跟大家讨论的问题,税收成本问题。许多人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尤其今年初大家开始填12万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投资证券以现行股票为例,这个方面公司和个人刚好是相反的规定,公司投资股票分红是不需要重复纳税的,而个人需要缴纳20%,虽然我们现在是减半征收。相反转让收益的时候,企业是需要缴纳税收,而我们现在个人是不需要交。根据现有税务政策,特别是根据新的合伙企业颁布后,似乎多了一个更好的选择,合伙企业法第六条明文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分别缴纳。个人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交企业所得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具体个案具体分析。 好的法律和政策包括经济良好发展是私募基金走好的背景,一家私募基金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律师、基金经理等一帮专业人士的努力,我们希望私募基金的收获之秋尽快到来,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刘律师的发言,因为今天听众非常踊跃。接下来时间我们是留给下面的听众给嘉宾自由提问时间,因为时间所限,我们这里仅限五个问题。如果有哪个听众愿意提问给哪个嘉宾,希望你们举手。 问:我想问一下沈律师,如果是国外基金公司想在国内搞私募的话,国内有没有法律限制或者不限制的? 沈宏山:非常荣幸这个朋友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刚才你问国外基金在中国私募,我的理解是私募所得基金是投资海外还是国内?我们实践中会碰到这样,我认为目前法律对您这块可能限制还是有的。包括你以什么主体在中国做这个行为,比如在中国募集资金需要一个平台,你是设置外商独资企业还是合资企业。比如你设立了一个外资合资企业,外资委问你做什么事情,我估计操作是做不下来的。如果以契约型,我的观点供你参考,我认为操作上更有难度。如果做契约型,这个法律主体是什么呢?投下去之后,谁是这个公司股东呢?你知道契约主体是不能作为股东的,你的资金委托人境外的,这就面临一个外商投资的问题。我认为你目前做得事情,可能我们需要私下做探讨。也许方案上要做变通,实际上法律是无法操作的。 问:如果国外基金作为国内私募基金管理,有没有问题? 沈宏山:国内基金要看什么基金,如果公募基金,这个就需要牌照。私募基金的话,刚才我这个同事讲到的,对于国内如果不是金融机构,在司法实践中有很大矛盾。比如上海,委托理财,常常会被认为协议无效的。你没有牌照的话,协议是无效的。从我做律师角度,我觉得这是荒唐的。普通的委托理财可以走普通民事委托,只要双方意思,没有什么违法的。但是现在我们法律还是认为这是一个金融业务,需要牌照。 问:谢谢各位老师。我有两个问题,我觉得最重要的人一直没有说话,就是我们祁斌老师。最关键是他离开了。第二个问题,我关注到会议议程后面有一个天使投资者,能不能大会给咱们介绍一下,这是不是私募基金一个俱乐部或者一个怎么样的情况。 厉伟:我想天使投资有一部分朋友也了解,还有一部分不太了解。天使投资主要针对那种对非常早期的项目做一种投资,所谓天使大家理解是不要回报的这种人,你有没有思想准备,准备这个钱不要了,就来做这个投资,我们视为天使投资。但是中国很多项目或者国际上回过头来看很多非常成功的项目,包括雅虎、Google很多项目都是天使投资人最早贡献过的,像红杉的朋友可能会谈得更清楚一些。深圳为了支持本土创业家或者支持本土年轻人创业,所以深圳率先在这边成立一个天使投资人俱乐部,就号召有点闲钱,没有大压力的朋友一起来为我们民族未来做一点贡献,待会儿是这个意义。谢谢! 问:今天正好深圳市有关领导也在,我们知道深圳市私募基金发展一直是比较关心的,听说最近也做了一些调查和研究,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相关的情况? 深圳市委政研室肖志家:去年我们市委政策研究是会同金融办做了一个率先规范私募基金,巩固和发展深圳金融中心的专题调研,基于什么理念呢?就是想把深圳建设成为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权基金聚集扎堆的地方,成为我们私募基金在这里汇集、发展、壮大的地方。我们研究报告得到了市政府的肯定,市政府也专题听取了我们的汇报,就是有关的后续政策我们也正在研究。我在这里呼吁一下,我们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人确实跟大家说的,私募基金的春天已经来了,欢迎大家多到深圳驻扎、聚集。 问:有一个问题请问红杉资本周先生,今天是私募的会议,除了股票私募,还有产业私募基金,红杉基金在这块做得不错。你们投资的方向是什么?对文化旅游产业有兴趣吗? 周奎:多谢你的提问。我就把去年投的大概有20个项目,我们大概会有一半会在TNT,电信、计算机、互联网、媒体、文化娱乐这个方面。另外一块我们很关心现代服务业,现在大家也大力倡导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化,这块是我们特别关心。像医疗、教育、旅游、金融保险我们都会非常有兴趣。当然还有一块就是消费品。现在服务业和消费品都是面向个人的。 问:一般你们投这些,大概幅度会在多少金额范围? 周奎:红杉基金我们50万美金以上,几千万美金这个范围都可以做。 问:等一下我们再私下谈,谢谢! 问:谢谢各位老师,我们是正在筹备一个投资管理公司,我们也有一些困惑,具体哪位嘉宾可以解答我也不确切,困惑有两个方面:第一,按照一般的民法来讲,如果我个人代理另外一个自然人,好像没有什么问题。私人之间委托应该是不违法的。是不是在公司这边完全不适用。第二个问题,现在大家感受到人民币升值压力很大,我们也接触了很多境外客户跟我们联络接洽。我想作为境外个人拥有人民币资产在大陆,他的委托我们能否合法受理?第二,如果是大陆法人机构,但是是外商投资的,他的资产我们能否代理?谢谢各位! 刘震国:我就班门弄斧解答你的问题,第一个问题,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理财安排。如果委托方是一个机构,受托方也是一个机构,协议里有保收益条款,在司法来看这是无效的。本金是固定的,收益是固定的,企业之间不准借款,这种方式确定无效。第二,如果理财协议没有保本到收益的。从我们律师角度来说,我们认为至少目前是合法的。在各类司法实践确实是不一样的,以前最高院做了一个司法解释,想出一个规定,但是最后一直没有出来。比如在上海是一个判决结果,在天津又是另一个结果。大家今天都说私募基金春天来了,我认为这个问题很快会有一个说法,我们认为至少是有效的。否则大家也不会欢聚一堂讨论这个事情。 第二个问题我们请刘律师解答一下。 刘震国:这个代理人不能一概而论,你说得一对一也好,一对多也好,我们看这个一和多是特定的还是不特定的,如果是你的朋友,你不需要通过公开方式劝诱,那我们认为这是方式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反之,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这可能会涉及到刑法中的非法集资。 周奎:第二个问题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现在A股市场对外资开放是有限的,按照现在法律,包括中国证监会规定,外资投资A股市场最主要的途径就是QFII,包括外国自然人投资A股都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当然前一段时间有人传出来,中国证监会有这个想法,说香港人可以做A股市场,但是我们感觉这个短期内可能也是无法实现的。 问:如果外商在大陆的企业可以吗?我想是他的委托资金。 周奎:那是另外一回事,这不是法律问题,这是方案问题 主持人:听众提问结束,我们下半场关于私募基金讨论到此结束,现在我把话题给我们主持。 主持人:大家经过很辛苦的一下午的讨论,发言很热烈,也很简短扼要,大家受益匪浅。我们这里首先感谢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领导和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来参加我们的会,也感谢各个主持单位,感谢各位专家参会,也感谢新闻单位对这个会议的支持和报道。再一次道歉,由于准备工作做得不足,没想到这么热烈,所以让很多很多想参会的人站着听会,谢谢各位,我们希望第二次会能办得更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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