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500强制造业500强服务业500强开始申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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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7:01 新浪财经 | |||||||||
2006中国企业500强、2006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开始申报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简称中国企联)自2002年以来已连续四次按照国际惯例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并于2005年首次发布了“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提供了关于我国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提高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企业界
2006年,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提高对中国大企业的研究深度,做精、做深、做透大企业相关研究工作,促进我国加快实现在“十一五”时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的目标,中国企联决定继续推出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以及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 2006中国企业500强、2006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从3月份起开始申报。凡是在中国内地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下同),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4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2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并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下同)都可申报2006中国企业500强。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达到18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8亿元)的所有制造业企业可申报2006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5年完成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的所有服务业企业可申报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申报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不需要单独再申报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 企业申报坚持自愿原则,中国企联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要保证填报数据的准确性,申报表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需要经由公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或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地方企业联合会(企协)盖章确认,亦可提交经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为避免重复,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500强,最终入围指标是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最终由中国企联下设的中国企业500强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确认,并于2006年8月下旬在《2006年中国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公开向社会发布。由我会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协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06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高层论坛”将于2006年8月下旬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 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申报的具体工作由中国企联研究部负责,联系人:张德华、殷恒晨、汪霞;联系电话:010-88512628、68431613、88413605、68465525;传真:010-68411739;电子邮件:office@china-500.org;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一号楼A15室;邮政编码:100044。 各有关企业可来电、来函索取申报通知和申报表,亦可到中国企联网站(www.cec-ceda.org.cn),或新浪网站(www.sina.com)财经频道、中国企业500强网站(www.china-500.org)上下载有关文件。申报截至日期为2006年5月30日。 相关资料:关于申报2006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申报表下载 填表说明 关于申报2006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通知 申报表下载 填表说明 关于申报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的通知 申报表下载 填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