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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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17:09 新浪财经 | |||||||||
中国企联业字[2006]18号 关于申报2006中国企业500强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自2002年以来,我会已连续四年向社会发布了“中国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并于2005年首次发布了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及其分析报告,为社会提供了我国大企业发展状况的权威信息,受到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企业界、新闻界的广泛关注和肯定,在国际上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2005年9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我会上报的专题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中国企业联合会的报告,在分析我国大企业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快大企业发展的建议,值得重视。请发改委、国资委、商务部及有关部门研究。希望中国企业联合会继续把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好。” 今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提高对中国大企业的研究深度,促进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06中国企业500强、2006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2006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排序及其分析活动。 中国企业500强排序工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进行,我会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依据2005年企业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我会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的帮助下,在前四年工作的基础上,初步确定贵企业为2006中国企业500强候选企业,希望贵企业能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中国境内注册、2005年完成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达到4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42亿元)的所有企业(不包括行政性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但包括在境外注册并属于我国银监会、保监会和各级国资委监管的企业)都有资格申报参加排序。 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最后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 二、指标填报 申报2006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要填报申报表(详见附件一),主要填报8项指标: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所有者权益、研发费用、少数股东权益、纳税总额、从业人数。中国企业5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500位排序。 三、填报时间和程序 请贵企业于2006年5月30日之前按附件二要求将附件一填好(附件一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或有关单位认可以后的数据),经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地方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盖章确认,或提交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已审计的200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统一上报我会。 联系部门:中国企联研究部;联系人:张德华、殷恒晨、汪霞;联系电话: 010-88512628、68701280、88413605;传真:010-68411739;电子邮件:office@china-500.org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号一号楼A15室;邮政编码:100044。 四、中国企业500强发布 2006中国企业500强将于2006年8月在《2006年中国企业发展报告》出版之际向社会发布,届时我会将邀请贵企业参加在郑州市召开的2006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高层论坛(会议由我会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协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承办)。 附件: 一、2006中国企业500强申报表(下载) 二○○六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