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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称为公共知识分子的温铁军本月15日将以他任总编的《中国改革》杂志法人代表的身份和广州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对簿公堂,就杂志是否在一组反映国企改制问题的报道中对该企业领导人造成名誉侵权进行法庭辩论。
  2003年7月,《中国改革》杂志刊出了一组关于国企改制的专题报道,其中涉及广州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改制过程中损害职工利益,并在杂志上以《两种改制两重天》为题的专题报道中对这个企业进行了报道。
  温铁军对记者说:“我们是在由原国务院体改办按重点任务组织的一次对国企改制的调研中,由于举报人不断举报,才对广州华侨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损害职工利益一事进行调研,并在杂志上对这个企业进行了报道。当时我根本没有考虑这是否会对企业名誉权有什么影响,我考虑的只是国企改制的不同案例,完全是从国企改制的政策研究角度来考虑问题的。”  
     温铁军还说,对方的要求很清楚,你只要把谁举报的告诉我们,我们就可以撤诉。这不是逼着媒体把反映情况的人作为证人在法庭上暴露出来吗?这不是逼着媒体违反新闻道德吗?民事诉讼的法律条文很清楚,你必须举证。走民事诉讼的结果只能是这样。这合理吗?[全文][发表评论]

    《谁在分“肥”》的消息来源是华侨房屋公司的一批员工。他们的共同点是,在接受采访时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原因是害怕被打击报复。华侨房屋是一家有50年历史的房地产公司,曾经隶属于广州市侨务办公室。在上世纪90年代,华侨房屋平均年赢利2500万元,资产积累达到8个多亿。从1999年开始,这家公司已经历了3次改制。2001年6月,华侨房屋成为广州珠江实业集团的一员,从此开始了华侨房屋数十位职工与来自珠江实业方面管理层的对抗。
  《瞭望东方周刊》在广州采访了多位华侨房屋在职和离职员工,他们反映的一个焦点问题,是珠江实业兼并华侨房屋之后,派任新总经理林广志的改制方法“有问题”。职工们于是把情况向上面申诉。《中改》记者走访了建委的主管部门。“他们承认的确有100多人次的举报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有效处理。”《中改》方面对《瞭望东方周刊》说。职工们最后选择了向媒体申诉,而温铁军也恰恰在这个时候收到了他们的举报信。

新浪调查

您认为温铁军是否应该暴露线人出庭作证以换取整个官司的胜诉?
即使愿主动出庭也应避免
如果愿主动出庭可以考虑
应提供线人换取胜诉
太难抉择

  出卖“线人”?
  在被起诉之初,《中改》就试图通过沟通来避免这场诉讼。但令《中改》方面震惊的是华侨房屋方面提出的要求。“珠江实业的董事长周孟尝,在电话里居然要求《中改》提供消息来源,作为沟通的条件。”《中改》杂志社社长李伟东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虽然《中改》律师浦志强认为《中改》报道没有大问题,但是如果没有人证──也就是提供消息的内部线人──走上法庭作证,《中改》方面的证据就显得匮乏,败诉可能性很大。
  温铁军向《瞭望东方周刊》表示:“这个案例可能是一个有意义的界石。我们现在缺少这方面的案例,也需要有人付代价,那我来付就是了。希望这是一个能够在中国新闻史上留下一笔的案件。”“即使采访对象主动愿意出庭作证,我们也要尽量避免。因为我们没有力量在证人浮出水面之后,再进行有效保护。”温铁军说。“我们绝不会给出消息来源。假如因此而败诉,作为法定代表人,我会拒绝执行这个判决,甚至为此负刑事责任也在所不惜。”温说。[全文][发表评论]

    6月15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审理广州华侨房屋有限公司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名誉权纠纷案。这起案件比较引人注目的地方,不仅在于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温铁军作为总编辑和法定代表人,成了被告,更因为人们都关注这样一个问题:温铁军会否“出卖线人”,放弃职业操守?
    这场官司目前已经进入审理阶段,我们静待法庭裁决的同时,对改革杂志目前的遭遇,表示支持和理解,对于温铁军为维护职业操守所表现出的不妥协的精神,我们致以忠心的赞赏。中国的传媒事业,需要这样的硬汉!
    近几年中,因为积极报道新闻事件的真相,媒体被搅进一桩又一桩的名誉官司之中,有许多媒体也因此而付出了惨重的经济代价。有人做过统计,在中国的名誉权官司中,媒体败诉率已经高达70%。这其中有部分是因为记者采访操作不慎引起,更多的是因为现行的司法制度,并没有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实施有效的保护和规范,使新闻媒体在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的时候,不仅要面对传统体制束缚的压力,更要独自承担法律制度明显滞后的压力。
    但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又不能缺少了媒体的舆论监督。不可想象,如果缺少了媒体的监督,我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司法腐败、行政渎职等等重大案件都有一个经过新闻监督,使真相曝光,最终获得解决的过程。百姓把敢说真话的央视焦点访谈称为“焦青天”,就充分说明了人民对于新闻监督的期待。在发达国家,出于商业竞争的考虑,法律授权媒体保护“线人”的秘密,在中国,虽然法无明文,但保护“线人”是业内公认的一项职业规范。我们的小康生活不能没有舆论监督,我们的媒体更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那些大胆说出真相的群众,这是现阶段保障公民民主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现代政治理论认为:媒体监督是制约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第四种权力”。反过来,媒体监督权的正常行使,也需要立法权、司法权的支持。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温铁军这种坚定维护“为线人保密”职业原则的硬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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