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媒体上对于邮政专营问题颇多议论,特别是在速递领域,由于竞争十分激烈,信件专营与反专营之论争也突出起来。有的非邮政速递公司对速递业务中的信件专营权提出质疑。
邮政为什么必须专营?国家邮政局有关人士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具有通信性质的信件,其内容含有个人隐私,有的还涉及国家安全,必须保证通信秘密不受侵犯,这是法律规定通信权的重要内容。政府对此负有责任,而邮政受委托承担信件传递任务,则同时承担了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显然,如果信件传递不实行专营而是放开竞争,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都无法落实,人民的通信权利得不到保障,国家安全也将受到严重损害。近年来一些社会快递公司非法经营信件寄递,已经给国家安全和人民通信权利造成了严重损害,就是有力的例证。
二、邮政承担信件寄递普遍服务,是以连通全国、覆盖城乡的庞大实物运递网作为物质基础的。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居民居住分散,这个实物网的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都很高。为了降低成本,除信件业务外,国家还赋予邮政报刊发行、物品运送、货币流通等任务,扩大邮政经营规模,分摊实物运递网的固定成本,自我消化部分政策性亏损,以减少政府对邮政的补贴。可以看出,邮政实行规模经营是降低成本减少亏损的正确方针。
三、信件寄递由邮政专营是为了保证普遍服务,而普遍服务的业务实行人人能够承受的低廉价格,并由政府定价,整体看无利可图,一般都要亏损。目前世界各国由邮政专营的普遍服务业务皆亏损,由政府给予补贴或优惠政策补偿。由于信件寄递实行全国统一价格,而各地区之间成本差别很大,邮政内部实行以丰补歉。如果放开竞争,必然出现有利润地区有人干、无利润地区无人干的局面,广大农村及边远地区就没人去送信了。(顾联瑜陆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