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吴彬) 36.3%的人认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该定在2000元左右、27.4%的人认为1500元左右合适、21.6%的人认为1200元左右合适,而对于目前800元左右的起征点,却只有4.2%的人认为合适。这是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日前作出的调查结果。
多数接受调查者认为,征收个人所得税应遵循削峰填谷的原则,个人所得税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起征点。制定起征点应受收入水平、通货膨胀、地区差别、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无论如何,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应该充分考虑纳税人赡养人口、医疗费用、养老、住房、教育等因素,并着重于调节社会贫富差距。目前800元的起征点明显偏低,应有所提高。
近四成的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应该是对一个人的总收入征收。目前,个人所得税分11个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费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调查中,37.9%的人认为个税范围应包括以上各项全部收入,33.7%的人认为,从可操作性上来讲,搞好对月薪征税就可以了,13.2%的人认为应加强对财产租赁的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