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京市从4月1日起将公积金贷款的上限调整到12万元。据长期承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省建行营业部介绍,12万只是一个政策的上限,但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贷到12万的。
据介绍,4月1日以前,公积金贷款的上限是8万元,按照过去的计算公式,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一个人正常交纳公积金,月缴额(含单位和个人)在100元以上,就能贷到8万元,而新政策出台后,旧的贷款公式不再沿用,要贷到12万元,必须是夫妇双方都按时足额正常交纳公积金。如果夫妇双方有一人下岗或者其它原因中断公积金的缴交,即夫妇双方中只有一方交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能减半,即最高只能申贷6万元。并且新政策中规定,对没有有价证券和有效房产抵押的临近退休的人,公积金贷款就很难操作。办法中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缴公积金,每临近退休年龄1年,可贷额度减少1万元,新规定让这一年龄段的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也十分尴尬。(陈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