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物价局决定,从今天起,在本市全面推行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市民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担保不必再办理公证和财产保险等贷款附加费用,只收担保费。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为借款人增设三项社会性保障权利:
一是意外事故债务免除在担保期间,主债人因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因意外事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担保公司查证情况属实的由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是生活特困罚息减免在担保期间,主借人因失业或其他原因而无生活来源,且配偶、其他参与借贷人均无生活来源,经担保公司查证属实的,可以酌情减免或缓收应收取的逾期罚息;
三是抵押物灭失债务免除抵押房屋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全部毁损的,经担保公司查证属实的,由担保公司负责清偿剩余的贷款本息,但借款人违约的部分除外。经市物价局核定,担保费率为千分之一。担保费计算公式:担保费=贷款期年初贷款本息余款之和×年担保费率。如贷款额度10万元,贷款年限为10年,每万元贷款担保费为68.60元,10万元即686元。(记者诸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