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电(实习记者 刘华林) 据财政部今天发布的消息,根据日前施行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将在内部指定专门机构或在相关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会计监督检查和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立案、审理、执行、移送和案卷管理等工作。
据介绍,《办法》要求,财政部门对违法会计行为案件的审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错罚相当的原则。对于认定的违法会计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违法案件有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监督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