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建设事业立法的重点将在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结构调整,改善城镇生态环境,节约利用资源等方面。《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经形成。
结合房地产行业立法工作的实际,我国在2001年将重点做好《住宅法》、《物业管理条例》起草、论证工作。其中《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将报送国务院,建设部在今年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修改论证工作,争取早日出台。据悉,《住宅法》的基本框架草稿已经形成并征求了有关专家意见,国外住宅法收集和中外住宅法比较研究工作也已完成,今年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律的起草和调研工作,争取年内形成送审稿。
据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有关领导透露,《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屋权属档案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也正在抓紧制定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现行的部分房地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今年,建设部将对这类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全面的清理,属部门规章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属法律、法规的,部里将及时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意见。目前《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已报送到国务院,《城市租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已着手修订,《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拟修订后上升为部门规章。各地也应根据本地实际,开展法规清理工作,确保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适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