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1月11日讯 记者陶小淳、通讯员何建安报道:记者今天在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主办的物业管理座谈会上了解到,物业管理已成近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
据悉,仅2000年广州市消委会及12315接到的电话投诉中,物业管理的投诉就有200多 宗,主要投诉的问题包括:一是不少物业公司收支帐目不清,缺乏透明度,很少公布或根本不公布;二是收费不合理及乱收费现象不少;三是物业公司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四是物业管理人员及保安员的素质低下,服务意识差;五是物业公司收费与服务质价不相称,提供的服务差;还有不少与开发商有关系的问题,如小区不配套不完善,多年未领到房产证、擅自改变小区公用地方的用途等。
有关人士为此呼吁,广东省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应尽早出台,在此条文出台前,相关的职权部门应按现有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加强监管力度,使房地产市场包括物业管理市场尽早形成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和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