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深圳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天鸿宝业股份有限公司刊登招股说明书。1月15日,两只股票在上海证券市场分别上网发行9000万股、4000万股A股股票。这标志着房地产企业上市试点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作为负责推荐首批房地产企业上市试点工作的政府官员,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秉仁做了大量细致深入的工作。以下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北京对李秉仁副司长的访谈。
记者:这次深圳金地、北京天鸿成功在沪上市,是否意味着房地产企业上市禁令完全解除?
李秉仁(以下简称李):暂时还不能这么说。目前准确的说法应是,首批房地产企业试点上市。深圳金地和北京天鸿的上市只是这次房地产企业上市试点的首批企业。如果试点成功,各方面反映良好,对房地产企业上市的试点有可能扩大。
禁令由来
记者:当初为什么要禁止房地产企业上市?
李:这与90年代初的“房地产热”有直接关系。
沪深两市目前共有房地产上市公司34家。1994年以前,沪深两地上市公司中,房地产企业不仅为数甚多,而且曾是两地市场上影响举足轻重的两大板块之一。深市以深万科、深金田、深宝安、深振业、深长城等为代表,沪市以外高桥、浦东金桥、陆家嘴等为代表。这些股票的走势曾被视为当时证券市场的风向标。但自1994年国家实行主要针对金融地产业的宏观调控以来,基本上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再在深沪两地上市。只有运盛实业、亚泰集团、阳光股份等少数几家企业,以其他主营业务上市或买壳重组上市。
正所谓盛极而衰,全国“房地产热”留下的严重后遗症给国民经济尤其是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带来了严重后果。那几年,深金田、深物业、深宝安等上市公司,将大量资金投往北海、海南等地而陷入困境,导致业绩大幅度下降(1994年,深宝安的年利润达到4.33亿元,而此后业绩则大幅下滑,一度还戴上了ST的帽子;深深房则从最高年利润4.5亿元,下滑至最高亏损10.44亿元)。有些上市公司因投资于房地产泡沫市场甚至濒临破产。
1995年以前上市的房地产公司,大多曾经是市场中的绩优股,每股收益0.7元以上的很多。但从1995年开始,房地产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滑坡十分严重,1996年至1998年连续3年平均业绩落后于其他行业。据1999年中报显示,34家公司平均每股收益仅0.07元,较两市平均水平的0.103元低32%;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较两市平均水平的4.1%低26.8%。2000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预计也要低于两市平均水平。
现在看来,当初国家当机立断,决定实行宏观调控,并限制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决策是正确的,救了更多的房地产企业。
1993年下半年,国务院领导同志在讲话中就指示,对房地产企业上市要严格审查有所限制。1995年7月,证监会文件提出,房地产上市企业不得将配股后所得融资用于高档房地产项目的开发。96/97年又发了两个通知文件,均明确规定,金融、地产行业的企业申请上市“暂不考虑”或“暂停受理”。这大概就是大家习惯上说的上市“禁令”吧。
放开条件基本成熟
记者:自1996年以来,经济界和房地产界就开始传出放松对房地产企业上市禁令的声音,并有呼声日高之势。您怎么看?
李:现实地看,试着让部分房地产企业上市的条件也基本成熟。自1998年以来,应该说涌现了一批很不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更重要的是,为启动住房消费,让住宅建设尽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深化城镇房改、取消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推行住宅产业现代化等,迫切需要一批素质优良的房地产企业的快速发展。还可以举出一些理由,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改善上市公司结构等。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重新思考禁止房地产企业上市的规定了。
实际上,1996年底我们就有这方面的考虑。1997年我们开始与中国证监会接触,认为还是以试点的方式比较好。1998年,建设部负责在全国遴选一批房地产企业,推荐给中国证监会。1999年初,建设部从全国十几家房地产企业中选择了三家,推荐给中国证监会。当然,这是经过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的。
记者:获推荐的房地产企业需什么条件?
李:上市房地产企业的基本条件是:第一,实行股份制改造一年以上,并运转良好。第二,财务状况良好。第三,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良好。可能在实际选择时,作为房地产业的主管部门,我们还会要求,入选企业应该是以住宅建设为主,有一定的土地储备,有发展后劲。而作为市场监管部门,证监会可能对实行股份制改造时间较长且盈利和财务情况良好的企业考虑得多一些吧。综合起来就是,信誉要好,效益要佳,经营管理不错,以住宅建设为主。
全面放开尚需时日
记者:据可靠消息,全国第一家小区式住宅开发商、1988年就已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广州东华实业已获准上市,而东华实业并不在此次建设部推荐的名单中。另外,南京有一家房地产企业也按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刊登了申请上市预示性公告。这是否意味着,房地产企业今后不再经过建设部推荐,而可以直接委托券商承销上市?今后房地产企业上市是否获得了与其他行业的企业上市同等待遇?
李:中国证监会现在已经改革了对企业上市申请的审批制度,部门推荐、行业推荐上市的做法基本不用了。至于你刚才提到的那两家房地产企业准备上市的情实,可能证券市场监管部门正在试行让房地产企业经由券商承销上市的通常做法吧。至于房地产企业上市是不是从此获得了“国民待遇”,这还不好说,这方面中国证监会更有发言权。但我想,可能还不会对房地产企业上市一下子全部放开,这还需要有个过程。
需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房地产企业都非得走上市这一条路,不少已改制的企业没有上市,但照样干得很好。关键是要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有一个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本报记者袁一泓)《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