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以鼓励出口为目的的政策——出口退税,被一些不法分子歪曲利用:他们采取伪造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法,大肆骗取出口退税。这一丑恶行径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成为继走私、骗汇之后,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遇到的又一个危险信号。其间惊人的幕后新闻,确实值得人们深思——
五起出口骗税大案上周开庭
上周,5起共虚开12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案件在广东被提起公诉。1997年以来,他们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万余套,涉案税款总额达2亿多元。这5宗案件是国务院“807”工作组进驻广东潮汕地区以来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起诉的首批骗税案件。
不久前,广西柳州市“劳联”骗税大案被揭开,立刻引起轰动:锦华公司吴铁雄伙同柳州市劳联公司原董事长左志昂等人于1994年至1996年间,以“代销代理”为幌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1份,用大批“莫须有”的出口单据,骗取国家出口退税2100多万元,私下瓜分挥霍。但官方人士称,包括涉嫌骗取出口退税1880多万元的广东英源集团有限公司在内,都远不是真正的骗税大鳄。
据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数字,2000年中国税务机关共办理出口产品退税81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9.2%,增加退税183亿元人民币。而海关总署官员指出,当前骗取出口退税活动非常猖獗,国家损失不小,甚至有媒体称2000年一年骗税达300亿元。这一数字有些言过其实,但100亿元应该是比较保守的数字了。涉及骗税案件的出口货物供货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等地。据悉,潮阳市在去年配合国务院工作组的专项斗争中,一举摧毁了7个地下窝点,查获的假增值税发票及印刷设备整整装了6大卡车,所骗取的退税额度之大可想而知。
黑手伸向出口退税的真空地带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出口货物免征国内或区内间接税和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或区内生产、流通、出口环节已缴纳的间接税的一项税收制度。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促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尤其是1998年以来,为了克服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应对通货紧缩趋势,国家连续三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由于利益驱使,一些公司打起出口退税的主意,开始从事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活动。有的虚报出口金额,捞取亏空;有的拉着货物在海上兜一圈,根本没有出口却空拿退税;也有出口次品甚至废品骗税的。而且有迹象表明骗退税活动正逐步向规模化、集团化、分工化的“一条龙”作业模式发展。有负责“出货”的“五自”:自带货源、客户、运输车辆、商检报告、自行委托报关;以次充好,伪报货名、高报出口价格,并负责将出口货物复运回国内。还有专门负责提供单证的“四白”、“三不”: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空白发票、空白装箱单、空白合同和不见出口产品、不见货主、不见外商,并负责核销外汇和退税。一项本来是鼓励出口的政策,被歪曲成这样,可谓悲哀之致。
取消还是改进面临两难选择
日益嚣张的出口骗税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外经贸工作,也引起了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国务院去年年底专门召开了全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会议。朱镕基在会上指出,当前在一些地区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问题相当严重,不仅直接干扰正常的出口退税,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大量流失,而且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滋生腐败,毒化社会风气,危害极大。要像打击走私和骗汇一样,再出重拳,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
面对出口骗税给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一些人开始对是否应该继续执行这一政策产生怀疑。北京某经济研究部门的权威人士就曾发出出口退税政策是否必要的质疑。认为我国的国内市场非常巨大,根本不需要增加出口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还认为用每年损失三百多亿税收的代价,来增加三百亿美元的储备也不合算,而是需要寻求一个成本更低的办法。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潘先生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这一政策是一种计划经济的产物。在国外,政府只是对进口产品进行控制,而出口一般只是企业的独立行为,不会有政府的干预。所以加入WTO后,我国相关政策可能会存在一个与国际接轨的问题。
但另一位业内人士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取消退税实际上是一种因噎废食的观点。从我国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这一政策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在出口退税政策的有力带动下,2000年1月至10月,我国外贸出口总值达2051亿美元,比1999年同期增长32.2%。实践证明,提高出口退税率对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功不可没。所以,关键是怎样将出口退税规范化,使之在法律的控制下运作,才是现在该做的。
寻本溯源治顽疾
一个巴掌拍不响,出口骗税问题决不是不法企业的单独行为。在一些地区,不法分子与一些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采取伪造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法,大肆骗取出口退税。所以,不但要严格出口企业的管理,而且要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因此,在全国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是杜绝出口骗税的必要手段之一。
同时,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现在正在进行的“金税工程”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建设,可以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另外,为适应WTO规则的要求和我国政府的对外承诺,在加入WTO之前,要对我国现行的进出口税收法规、政策作一次全面清理和修订。对于现行进出口税收政策中,哪些是可以保留并继续执行的,哪些需要调整、如何调整,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并提出进出口税收的相应对策也是当务之急。大林/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