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周兆军 郭金超)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日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如下: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5%。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而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为: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500元的,税率为5%。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
8,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9,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
两个税率表相对照,可以发现,除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应范围外,草案还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现行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