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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刘梦羽
引言:长期以来,乡镇卫生院是被忽略的一级。而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系的重心下沉,意味着乡镇卫生院“鸡肋”困境的打破。
“乡村医生难,开诊先筹钱;诊病无设备,全要凭经验;看病多赊账,微利大风险;疗效不明显,连本都不见;民师能转正,兽医有保险;村医人渐少,今后怎么办?”
2009年1月8日,在卫生部召开的2008年全国优秀乡村医生代表座谈会上,一位乡村医生代表用一首打油诗表现了村医的艰难处境。
村医不如“赤脚医生”
2007年6、7、8三个月,北京大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课题组赴贵州、江西、江苏、山西、河南等省调研。他们将研究焦点对准了乡镇卫生院,这一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承担特殊作用的一级。
北京大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曙光在调研中发现,“很多人都很怀念70年代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些乡镇卫生院的房子还是70年代造的,虽然已经十分破旧,但还能依稀看出当时它们的规模很大,很多设备也都是那个时候进的,在那个年代算是先进了。”
这一切得益于毛主席在60年代提出的“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
TIPS:赤脚医生
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赤脚医生的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医学世家,二是略懂医术病理的高中毕业生,三是一些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
那一时期,我国大力宣传“赤脚医生”制度,获得了巨大成功,有效地降低了新生儿的死亡率,消除了很多地方传染病。这一制度改变了中国农村的医疗状况。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防疫接种计划使得我国成为第三世界中第一个彻底消灭天花和小儿麻痹症的国家。70年代,我国在降低婴儿死亡率上超过了其他发展中国家。当时,大约85%的农民能享受一定程度上的集体医疗保险。
因此,到了70年代末,我国的农村合作医疗使农村卫生保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农村居民健康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到1977年底,全国“赤脚医生”数量一度达到150多万名。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逐渐消失。2004年1月1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开始实行,乡村医生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后,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
“赤脚医生”的历史自此结束了,而人们对那个时代的怀念却没有终结。
“不要小看‘赤脚医生’,他们是拿国家工资的人,而且他们几乎什么病都能看,在农村地位也很高。”王曙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