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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税费改革问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 15:29  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编辑 李萌 /编辑整理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12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至12月12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在改革方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燃油税费改革问题。改革方案的公布意味着,权衡了十四年之久的燃油税费改革终将付诸实践。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指的是什么税和什么费?

  改革方案明确,由燃油消费税替代的相关费用有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与此同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燃油消费税如何征收?

  燃油消费税采取从量定额征取的方式,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专家认为,这一征收方式不仅不会导致成品油价格上涨,不增加消费者负担,还有利于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税负。

  国家推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背景、主要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最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抑制燃油的不合理消费。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突出,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对石油的需求不断增加。由于资源匮乏,我国从1993年由石油净出口国变为净进口国,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达到50%。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利用效率低、单耗水平高、浪费现象严重。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耗油量急剧增加,燃油污染也日益严重。目前大城市80%以上的一氧化碳、40%以上的氮氧化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次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意义,是规范税费制度,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公平社会负担。同时,对燃油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多用油者多交税,有利于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不提高油价的前提下实施这项改革,不会增加用油者现有负担,又能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

  此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原则是什么?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这次国家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公平、规范、节约、减负”四个原则。公平,就是将来要体现多用油、多负担的原则;规范,就是把过去各类收费或公路的养护、管理,以及水路的养护、管理,有关的费用改成燃油消费税,也就是费改成税加以规范。节约,因为多用油多交税,希望通过这样的措施能够促进对燃油的节约。减负,就是在当前的国际国内油价的水平下,实行税费改革以后各个方面的负担是减轻的。因为在改革方案中,税和费的总量是平衡的,现在国际油价确实比国内低,因此在费改税过程中是会减轻大家负担的。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如何保障特殊群体利益?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含税后的汽、柴油价格并没有提高,所以不会给农民的农业生产用油增加新的负担。在改革方案实施后,如果当年成品油价格的变动引起农民种粮支出增加,中央财政将把这部分补贴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加大对种粮农民的综合直补。通过财政已经建立的对农民的直补渠道,把补贴直接发到农民手中。

  对于出租车行业,改革方案指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

  燃油消费税税收收入将如何分配?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税额后形成的税收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的扶持。

  养路费取消后,原有相关人员将如何安置?

  改革方案指出,对原有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将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据了解,目前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涉及两类人群:养路费等六费稽征人员,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收费人员。涉及人数最多的养路费稽征人员可能通过三种途径解决,即鼓励提前退休、纳入税务部门、带编制划转公路部门。对于二级公路收费站点人员,安置思路大致两种办法:合同期内的转岗到新增高速公路收费站点;属于事业编制的,转入公路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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