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如何比1998年做得更好(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 18:17  《中国投资》

  财政投入方式选择

  从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情况来看,国债投资的方式与方法上存在不少问题。第一,项目审批中的科学论证还需进一步深入。由于每年从国家确定是否发行国债、发行多少,到落实在具体项目上只有较短的时间,而各地申报的项目却多达几千个,靠各主管部门有限的人手难以进行周密的考察和审查,无法做出完全正确、理性的选择,也来不及进行精细的成本分析和科学论证。第二,部分国债项目投资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债投资管理具有中央政府的高度集权特征,项目审批权过度集中在中央政府,使地方政府难以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市场效率的原则,筹划和调整投资方向和内容,导致该上的项目上不了,不十分需要的项目却得到优先安排。第三,项目审批过程中容易产生寻租和腐败行为。国债项目的决定权掌握在主管部门手里,地方政府都想通过各种非常规手段到中央“争指标”“争项目”“争基数”。31个省区、300多个地级市、近3000个县到中央争夺千万亿元的国债项目资金,不规范的情况可想而知。跑“部”“钱”进,找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的风气有蔓延之势,地方政府不堪重负。第四,资金使用相对分散且效率不高。国债项目分布面宽,地域范围广,数量众多,每年大约有几千个,在资金使用容易出现财力分散的问题。由于资金投入不合理,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浪费严重,劣质工程,加上地方政府政绩工程等问题,导致国债资金使用效率较低。

  随着新一轮扩大内需政策开始实施,1000亿元的投资计划已分配到农业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等11个部委,在2008年余下的100多天里,投资就要分下去。从审批方式方法看,很难说与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时有太大区别。本轮积极财政政策将持续两年甚至更长时间,有必要进一步探索一种更为公开、透明、合理、科学的审批体制。第一,建议从明年开始,实行国家发改委与省级发改委项目投资计划会商制度,严禁市县一级政府到国家部委跑项目。在国家和省一级设立国债投资项目委员会,建立专家委员库,随机选择评审专家并进行具体项目确定。第二,相对国家发改委而言,省级部门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为了解,信息更对称。因此,除跨区域、流域的投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外,其他类别项目可由主管部门根据因素法进行测算,将资金切块给各省,由省级发改委根据辖区具体情况进行资金分配。第三,建立财政投资项目选择、确定的社会化评价体系,项目选择过程不是简单的政府决策过程,而应该是通过来自社会各界的经济、技术、管理、工程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公众的民主审议,通过一系列定量化指标评定的科学决策和监督过程。第四,提高财政投资的利用效率,集中力量办大事。财政投资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要撒胡椒面,或强行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对中西部财政困难省区的项目,实行中央财政全额投入。财政投资集中投入外部性强、再分配效应显著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对于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节能减排等具有一定盈利性的部门应尽可能多利用贴息、补贴等方式,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作者单位: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以下是本文可能影响或涉及到的板块个股: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