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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人条例》草案已提交 民间信贷阳光化破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 08:26  市场报

  本报记者 胡雪良 张子瑞 张牧涵

  个人和企业经过批准,将能合法从事放贷业务。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日前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贷人条例》草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法制办,一旦条例通过就意味着银行在信贷市场的垄断地位被打破,“民间借贷阳光化”在国家立法层面得到确认。对此,《市场报》记者近日在中国民间信贷市场最活跃的浙江省进行了相关调查。

  《放贷人条例》草案提交到国务院的消息正在市场嗅觉灵敏的“浙商圈”中传播,一位记者熟悉的“放贷人”打来电话求证:“我太高兴了 !我们这个行当终于能见阳光了。有了法律的保障,今后就可以大展身手了。”

  经济的“灰色助推器”

  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靠着来自田野、出自草根的民营经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这其中,一直潜伏“水下”的民间信贷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一位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的董事长告诉《市场报》记者,从他白手起家开始,到发展成长,民间借贷始终是他资金库中的重要源流。

  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刘亭对记者表示,“十五”期间浙江省民间投资数额为13251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全社会增长率,达到32%,占全社会增长投资的55%,这意味每投资100元,其中55元是由民间投资提供的。

  同时,400多万在外创业人员,上万亿元对省外、境外的投资,使浙江成为国内最大的资本输出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资本蓄水池”。而民间信贷则将蓄水池变成了助推器,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然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浙江企业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资金链危机”,从个别企业开始,很快就蔓延到整个行业,直至行业龙头企业,无不处于风雨飘摇之境。

  “浙江全省200多万家民企处境微妙,大量中小企业面临生存危机。”一份由浙江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厅、省企业联合会等部门共同完成的《当前中小企业生存环境亟待改善》的调查报告如此表示。据了解,一些企业因为资金枯竭被逼到墙角,甚至靠借高利贷饮鸩止渴。

  “不是缺钱,而是成本太高!”新光控股集团董事长周晓光说,现在企业所说的融资难指的不仅是融不到资,更主要的是融资成本过高。企业就等于是背着贷款在给银行打工。

  据了解,由于信贷资源稀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利率也随之高涨,不少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普遍上浮30%—40%,甚至80%。如果是担保贷款,还要加上担保机构2%—3%的担保费率。比如,渣打银行2008年7月在杭州推出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中小企业最高能获得100万元的贷款。但这项贷款业务每年的利率高达18%—20%。

  如此一来,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如果企业毛利不能超过30%的话,即使银行放贷,也会连融资成本都消化不了,结果还是只能慢慢等死。

  然而,一边是中小企业融不到资金,难觅生路,另一边却是数千亿元民间资本静待深闺,甚至需要通过非法途径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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