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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选择定点生产企业,如何定出“基本药物”的价格,显得对定价部门而言是更大挑战。
“药物经济学评价在我国发展不成熟,真正核算企业成本,给药品一个合理定价,还比较难。”会上,来自定价部门的有关官员坦言,如何确定企业成本利润,企业的真实成本在哪里?包括定价是遵循市场最低价原则?还是分产品质量分级别定价?都是定价难题。
更关键的是“如果药物没有临床的使用,或者没有预先约定的数量,实际上是很难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也很难使这样一项制度推进下去,而且有可能增加企业的成本。”上述定价部门官员表示。
怎样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物?
无论基本药物采取何种生产供应体系,如果医院不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所有的政策目标如控制药费,促进合理用药的意图都会落空。因此,如何保证医院使用基本药物成为其关键环节。
这个重要性已经被政策制定者们关注到。在新医改方案中,对保证医院使用,给出了明确的解决办法——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并确定使用比例。
“这一比例大致想法是不少于40%。”一位参与医改政策制定的有关专家向记者透露,非社区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思路是,强制规定其按一定比例使用,即该医院每年药物使用量中基本药物不得少于一定比例。
“在公立医院改革思路、运行机制改革不明晰的前提下,尤其是补偿机制不明确的前提下,强制让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效果不好判断。”讨论会间隙,上述医保系统人士向记者分析,“以药养医”模式未改变之前,医院仍要靠药品收入来平衡成本,增加本机构待遇。从买基本药物那亏的部分,还会从其他地方变相赚回来。